红烧肉虽然是家常菜,却大名鼎鼎,尤其因为是当年毛他老人家最喜欢吃的菜。在当年物质匮乏的年代,要吃一顿红烧肉绝非易事。一个月限量购买的那点肉,绝对要精打细算的合理使用,尽可能让跟多的菜沾点肉腥。红烧肉那是太奢侈了。
因为家常,中国从南到北几乎都做,但做法各地稍有不同。比如南方偏爱用酱油调色,北方一般炒糖色。再比如有的先把肉用油炒过,再加葱姜八角等各种调味料炖。我以前也是这样做。最近翻阅邵宛澍的《下厨记》和严裘丽(奚妈妈)的《蒋公狮子头》,两本书均写了红烧肉的做法,虽然有些差别,但在最基本处是相同的,即不过油直接焖煮。调味料只有料酒、酱油、醋和冰糖。典型的江浙红烧肉。我一看,简单易做又好吃--这太合吾意了!
烹制简单的菜往往讲究选材。做红烧肉最好用小排骨或者肥瘦相间的梅花肉(也就是猪的肩胛肉),其次才是五花肉。先把肉整块在清水里泡上一个钟头,去除血水。我在水里加了些白葡萄酒,一可以去腥,二可以增加肉的松软度。把肉泡好后切成方块(小排),放到砂锅里,再加入料酒、酱油、冰糖和少许乌醋(调味料放多少视个人口味而定),大火烧开后(有浮末的话撇去)转小火(微微咕嘟而已)焖煮3小时。揭开锅盖,顿觉香气扑鼻。这时的肉不软不硬,油而不腻,甜鲜可口。而锅里剩的汤汁绝不可弃之,用来拌米饭,可以“多吃三大碗”(借用蔡澜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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