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的特征有哪些?
由董事组成的公司机关
常设机关;业务执行机关;经营决策机关;对外代表机关。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的召集
1.首次召开股东会会议的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2.设董事会的,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干,副董事长上,副董事上不干,由过半数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3.不设董事会的,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4.董事会和执行董事不干的,由监事会或不设监事的监事上。
5.监事不干,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由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股份的股东自行召开和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产生
任免,可以股东担任,也可以由非股东担任
任期,任期不超过3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届满可以连任组成,有限责任的董事会由3-13人组成,设董事长一名;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少的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的理由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前面的忘了)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十分之一以上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或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的召集
1.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干,副董上,副董不干,由半数以上的股东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2.董事会不干,由监事上。
3.监事不干,超过90日,由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股份的股东自行召开和主持。
监事会的职权
1.财务检查权,有权查阅公司财务会计账薄
2.股东会的召集权,有权召开临时股东会议,公司必须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提议召开股东会会议的权力, 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有权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董事会违法律规定、公司章程规定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的,监事会有权召开。4.提案权,向股东会会议提出议案
5.诉讼权,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维护公司和自身利益提起诉讼。
6.质询权、建设权,有权列席股东会会议,并对会议事项提出质询和建议。
7.罢免违法人员的建议权
8.违法行为的纠正权
9.调查权。
10.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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