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想随随便便写个完事的,但我可能强迫症严重,没有逻辑不行,模仿严重不行,不好看也不行,我得满足下我自己的要求和审美。
多分几行,让你看的舒服。
我看了几个灵异故事,应该不算故事,就是个事件,也没觉得多惊悚,可能我真的不怕鬼,也可能那些鬼的爪子掐住的不是我的脖子,实在没法去共情。
接下来要说的是我自己身上真实发生的故事,或许你也没法感同身受,但这是我自己的故事写起来快,写完还得打游戏。
用不着三天,几十分钟应该可以搞定。下面开始。
我比较早熟,小学喜欢一个女生,于是放学回家路上堵她,我嘴里叼着一束鲜花,打扮的像周润发,轻轻松松拿下了她,我们最后组建了一个家,她还给我生了两个胖娃娃。
莫名想到个鼠来宝,故事这样发展可能更加灵异。正经说。
那是一个冬天,我刻意的在她回家的路上伪装成偶遇。
喜欢是放肆,而爱是克制。
于是我在爱了她几天后变做了喜欢,乘着和她打招呼的时候,摆出我能想到的最帅气的姿态问了她一句,我能骑你的车送你回家吗?
她审视了我一遍说,可以。
我说,我还不会骑电动车,你能否坐上去,我推着走。
她说,这是小刀电动车,当自行车也能骑。
喜欢一个人就像对一个品牌产生了忠诚,会失去主观去盲从,因为喜欢本身就是最强烈的主观,所以即便她说我曹尼玛,也丝毫不影响我的喜欢。可我能想到的我曹尼玛远没她这句刺痛。
最后她坐上了后座,不会骑车的人真的连龙头都把握不好。我想借助外力,轻轻拧了一下把手,没得感觉,于是狠心直接拧到了底。车带着她像离弦的箭从我手上飞出了三五米。
我明白了爱一个人是绝对不能放手的,哪怕不会飞也要和她一起飞,否则放手的刹那,她就不爱你了。
我追上去,她倒在雪地上已经哭成了个泪人,不像个小女孩边哭边打滚,而是边哭边让我滚。
有了一次放手的教训,我怎么能再放手呢。于是我坚持送她回了家。
她爸妈见到她狼狈的样子,问我发生了什么。
我说,我送她回家,她摔倒了。
她爸妈把我话里的平铺直叙理解成了倒叙。边夸我边要留我吃饭,我只当他们原谅了我,心领了他们的好意,那一刻,我整个人比我胸前的红领巾还要飘。
这是一个爱情故事的终结,这是一个灵异故事开始。
冬天黑的早,好在雪地可以放大微弱的天光。回家已经注定要挨顿毒打了,我挨打心切,抄了小道。
这小道也不是第一次走,因为这个村的网吧比街上的够便宜,够黑,我还因为它的黑,练就了一手好盲打。
不管是等待还是坚持,只要我不喜欢的时间,我都有自己的一套时间去度过,我的时间是在心里默念广播体操,从12345678到82345678为一根手指头,十根手指头为一组。
这条小道全程走完不到两组。
走完一组,来到一片坟地,也就在我踏足这片坟地的刹那间天地失色,这特么不是玄幻小说,真的是我亲身经历。
我听到了一声沉闷的巨响,那像个结实强壮的鼓手,用棉花裹的鼓槌奋力敲在牛皮鼓面上的声音,这声音像是从耳朵里传进,又像是在我心里发出。
眼前的灰白像是被瞬间抽换了底片,天空变得昏黄暗红,雪地与它交相辉映,整个世界都是这般场景。那是在古时佳人闺房里出现的基调,又像是见到了现代失足少女的温床,但这色彩绝不似两者的温暖,只有一阵阵刺骨的严寒。
我身心仿佛通电似的发麻,迅速地,踉踉跄跄地,艰难地躲到了墓碑后面。坟墓曾给我无可替代的安全感,我躲在这里,家人的藤条皮带就打不着我,我躲在这里,捉迷藏冠军的荣耀就一直属于我,一样东西若对我好,就算他和全世界背离,我也不会去害怕他。
可能是那声巨响震得,我一边耳朵开始金属般的嗡鸣,我拿双手捂住,静闭眼睛,把头埋在墓碑后面。我觉得这世上再恐怖的事,只要不去看就没事,就像我晕血一样。
外面又响起很多嘈杂的言语声,不是道家的咒语,也不像佛家的诵经,却一样的摄人心魄。
好在我的双手不是完全没有作为,他好比一层油纸蒙在我的脑袋上,任凭雨点似的言语声再大,也渗透不进来,可是不停地震颤着油纸的载重。
我在心里一边默数我的时间法则,一边忏悔我不愿面对的过错,我能感受到冰冷的呼吸吹在我的脸庞。
大概数了半组广播体操,声音才渐渐散了。当我再次睁开眼的时候,整个世界都变得冷清,黑暗。要不是还有几只乌鸦叫两声,我都觉得我死了。
我估摸了一下方向,拔腿就跑,离开坟墓就像离了家一样,除了奋力,没有退路。
一组,两组,当我数到十多组的时候,前面还是不见马路。回头瞧了一眼,电击感再次袭来,那片墓地仿佛一直就在我的身后。眼泪一点一点的流了出来,往前还是往后?这是个值得考虑的问题。
也许是眼泪洗干净了浑浊的眼睛,我看见了前方的灯光,我第一次觉得光是那样的美。
当我踩在马路上的那一刻,好似从修罗场逃生了一样。
回到家面对家人的责问,我把所有想好的谎话忘得一干二净,我说了句生平不多的实话,我遇到鬼了。于是我被打的像鬼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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