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生来就命中注定,要写出一篇文章。
同样的作家,面对不同话题。
文笔可谓天差地别。
如何解释这种现象?
就是重复练习。
最开始发现每天写一篇短文。
我经常把一个话题写五六遍。
甚至更多。
我曾对此表示深感疑惑。
是不是江郎才尽了,总老生常谈。
每次反复写一个话题。
但是,细细品味文章质感就能看出。
每一次写作文章思想,结构布局都更加精巧。
话题下的概念,也描述更精当。
这都是作家长期练习才有的效果。
作家的文笔和风格,是练出来的。
根本不是天生的文采。
我最开始模仿柏拉图的对话体。
学习一问一答对话形式。
写了两百多万字了,所以,今天散文风格。
依然一个短句就换行。
这种风格,并不是传统意义的段落。
但是,自己练得足够熟悉了。
即便这样一篇,风格明显的小短文。
练习足够熟练,更考据题目和结构。
结尾得用金句,总结全篇。
熟练的风格,作家就能对思想有更深考量。
这些细节是常人看不见的心理表征。
只有真正热爱写作的人。
才会对一个话题,重复写10遍,甚至更多。
为钱而写,一个话题能写3遍就不得了了。
他们一辈子无法写出,命中注定那篇文章。
《Originals》提到作家最杰出作品,诞生于创作数量最大的阶段。
而且99%作品都是垃圾,只有1%精品流传后世。
老子西出函谷关前,能在三天内。
洋洋洒洒写出五千言,流传至今。
每个字都像咒语般简洁。
我想,他一定重复写过100遍。
才能通达如此境界。
博尔赫斯,从不写长篇小说。
但是,他的短篇小说,可以流传后世。
每篇4000字左右,结合他刚读过的哲学。
恰到好处,融入一座迷宫般的悬疑故事。
看起来并不复杂,不需长篇小说那种规划。
我也想学来着,实际上世界上学他的作家。
真的一大把,没一个学得了的。
这种风格,完全是他长期训练的结果。
就算博尔赫斯,也是从巨量垃圾作品中。
选出最迷人的一两部短篇。
这里面有运气成分,也有长期的练习。
缺一不可。
作家风格无需学别人。
关键是自己反复练习。
足够熟练了。
自然,就成了风格。
不需追寻潮流。
自己就是潮流。
活着时大量练习。
死前写出,命中注定的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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