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样”的安全所在
村里一位邻居打来电话说:“你知道吗?咱村的某某年前被法院带走了。”我闻之一惊,随后又觉得,他被带走,也许是对他人身安全的“别样”的保护。
他其实也算村里的能人,当过多年的村主任,在任职期间给村里办过好事,解决了村里的水泥路硬化问题,并按照相关政策,找到相关部门为村里打了深水井,使得人畜饮水的大事得到保障。退职后却干起了一桩“事业”,一个吸储放贷的公司找到他,在他家设了个点,于是,就有人感到他们的利息比银行高,便到他们那里存钱,有需要用钱的人也到他们处贷款,利息当然比银行高,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这个业务做了一段时间,便出现一些贷款人不还利息甚至连本金也要不回来的情况,而存了钱的同样没法取回利息和本金,弄得他焦头烂额,他既追不会放出去的账,又要面对储蓄人的要账,两个方面都无法顺利解决,特别是要账的很难应付,经常堵着门,缠着不走,弄得他无法正常生活,甚至有人还动手打架,门口扔他黑砖头的也有,过年的对联刚贴了就有人用不洁之物涂抹或者撕扯掉,曾经也逼得他上吊寻死过,若不是发现及时,也就见了上帝。
不知道他们的这种行当属不属于民间借贷?是否属于违法经营?现在人被关了起来,虽说不知下文如何,但他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必须承担的。不了解这方面的法律法规,也不清楚在他们处的储蓄方和借贷方合理不合理,他们是否也触犯了法律,可一般人的想法也许是,最好的结局是能够追回他放出去的账目,至少归还本金,这些人可能才是他们资金链断裂的根本,同时能够归还人家放在他们公司的存款,哪怕还了本金,必定那些都是人们(主要是相识的农民)来之不易的血汗钱。
听了他的事,一方面为他感到伤感,好好的种田打工多好,不也供出了儿子大学毕业,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却要做什么个人能力达不到的事。另一方面又觉得那些借账不还的人真无信誉,都是左邻右舍,以各种借口耍赖不还,怎么能够心安理得地用拿别人的钱挥霍?想想也是,人群里什么人都会有,什么事都会发生,局外人“站着说话不腰疼”。只希望同乡在承担法律责任的同时,其他的事能有个比较好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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