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团子
海子困惑了一段时间,思想上不知道打了多少个滚,苦水翻了几千次几万次,值得庆幸的是我没有再找任何一个人倾诉自己的痛苦,即使一个人孤独寂寞痛苦的要死,在人前人后还是保持着微笑做一位阳光活泼的姑娘。
很少有人会发现一张天真活泼的脸庞下住着的却是一个受尽孤独和被冷漠腐蚀地体无完肤的骷髅,我不喜欢这样阴暗的生活,我想要阳光,她能给我不一样的快乐。我不想被束缚在一个坚硬冰冷小房子里,我想去宽阔的人世间走走,那里有不一样的际遇和酒窖里散发出的故事。
那年我在广西读书,一个人千里迢迢从浙江来到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求学,有惶恐,有不情愿,至于为什么来,抱歉,纯属意外。可以说来之前从未想象过在这里的生活。
学校不大,和好字根本不搭边,那超市简直小的没法形容(居然还有过了时的五角纸钱),食堂的饭和带点腥味的汤里往往伴着一股不锈钢的味道,油腻腻的,看了就没食欲。
刚开始在这里的生活真的是无聊透顶,因为还没开始正式上课,课很少,因此人总是得在忙得时候才会拼命挤时间去做些看起来比较有意义的事。我也不例外哈。
我开始加入各种社团,认识各种形形色色的人,熟悉这里的生活节奏,开始融入角色里的生活,和很多人打交道,确实整个人开朗了很多,有时候会为自己认识那么多人而感到自我骄傲,觉得自己并非一事无成,起码“混”的还行。
然后开始想着做兼职赚钱,说时迟那时快,因为总有那么些懒得要死的同学不想拿快递,我便代劳,给钱就行,当然拿快递能赚多少钱。本打算去食堂工作,我怕起不来叫同学叫我早起,结果得知事情的她居然告诉我她也想去,因为人数有限,为了情面上那点关系只好让她留下。
就这样难过了一段时间,我打算卖小零食,于是就认识了一个男生,他带我进货,教我怎么卖,偶尔也会一起和朋友出去玩,我们都喜欢打羽毛球,和社友关系处的也不错,那段时间很快乐,原以为这样的生活会持续很久,其实后面发生的每件事我们都无法预料。
随着课业加重,社团一堆的破事,忙完这头忙那头,连书都没法好好看,参加了这个活动那个活动,这样的节奏和大一身份的我着实有点矛盾,很多人觉得我这是自找苦吃。是啊,我到底在做些什么?
由于室友和我都不是一个专业的,也没什么共同话题,几乎不说话,这让我更不喜欢待在寝室里,寝室似乎就是我的旅馆,我的所有功课基本都是在教学楼完成。慢慢地我不太喜欢说过多的话,回到了以前那个特立独行的自己,做有个性的背包客。然后找时间去亭子里看书。
那段时间课上到很晚,连部门的开会都是紧着时间过去,吃饭的时间更是排不上,在这样的情况下打开手机收到两条来自部长和副部的责骂短信,原因是开会的时候我忘记静音导致为了帮我买学习用具的同学为了询问我具体情况打进了那个电话,我受到了批评,我不想过多的解释,所以我承认了我的错,并告诉他们,怎么惩罚我都接受,结果在他们眼里看来我这样的认错态度是很随便的。
实在受不了便吵了起来,脑子发完热之后呢?终究还是写了检讨又一次认了错,往后在部门里的生活也是可想而知,只是当时我没这个意识,那时候我竟天真的以为这件事就这么过了,不知道原来很多人的关系都只是维持在表面上。那些聊天聊的热火朝天的总给人的感觉就是他们好的像亲兄弟,实际上有太多心理活动在别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
一开始部长的问话是这样的,你觉得最近怎么样?我很平常的回答,累啊。结果她回了一句,累就别在部门待了。我顿时晕了360个度,酒没喝人已经醉了。我他妈这什么情况?
表面上我相信自己是个大人了,不该发小脾气,但潜意识里还就真不把自己当成年人看,这点恰好说明有时候我做事确实有孩子气,任性,随意,甚至天真的让人害怕。别人眼中的我就是一个以自我为中心的自私鬼,没心没肺不要形象的一个人。
静下心思考,我只是觉得将我的“放肆”放在这个年纪是最好的选择,包括那些做起来无厘头的事,但我没办法将一个曾经充满热血去演讲、去参加书画展比赛、去奋斗拼搏、不甘普通平庸、努力实现理想的孩子与打牌、喝酒、自残等等可怕的词汇联系起来,更可笑的是我居然认为这些行为是这个年纪理所当然的叛逆。换做以前的我连想都不敢想的事,我现在却一股脑的都做了。想想真的很可笑。
我想可能是我把最初的自己弄丢了。我是个十足的胆小鬼,试图一直以一个孩子的身份藏匿在成人的外表下,去幻想得到一个孩子该得到的东西,但又要表现得我并不缺这些东西。
我承认我渴望被理解,想要被人理解,可是我拒绝没有尊严和企图用敷衍的行为去怜悯一个人。当然我知道谁都很忙,哪儿有时间听你去说什么纷繁琐事,而作为人最悲哀的是永远做不好做一个倾听者的准备。既然我是如此,那还有什么好纠结理解与不理解之间的苦闷呢?多是自寻烦恼罢了。
我觉得我应该是个疯子,一个在正常人群里藏了很久又没被生活下定义的疯子,我是叛逆的。如果没想好,千万别走孤独这条路,因为到后面你会发现想要平淡的生活需要更大的勇气。我们自己不会改变,你变了是因为有些关口不闯不行,闯过之后便发觉自己变了。
我开始有点强迫症,比起在很规范的框框线线里写字我更喜欢在白纸上洒脱的书写我飘逸的字体,舒服。比起在闷的出奇的图书馆看书我宁愿顶着大太阳去亭廊里悠哉悠哉,我喜欢穿在脚上的鞋子不受任何泥泞的污染,脏了我就洗,即使是阴天也不放过。
我不喜欢被束缚的生活,正如我老是没办法在标准的规则下简单容易的打好一场球,但是为了那些可爱有趣的小伙伴们,我在尽力克服,尽管他们还是认为我做的还不够好。
毕竟没人会知道为了搞清楚那些乱七八槽的规则我会把林丹的球赛研究到凌晨几点,午休会偷偷去练球,去看球赛……可能他们只是觉得我在吃了败球后为他们的责骂而生气,我是生气的,但不全是。
兜兜转转说了那么多,其实我只想找回我自己。那个曾经不甘堕落的我。我不后悔之前做的那么多看似无意义的事情,因为是这些事情铺垫着我一步步走到了今天,然后告诉我一个道理,我不应该把时间花在不必要的事情上,不应该本末倒置,更应该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等等。
最后送大家两句话吧。英国女作家多丽丝·莱辛说:“枯燥的生活,会以某种难以诊断的莫名方式摧毁人,让大脑反应迟钝,让思维偏离轨道”还有一句话我很喜欢“当你选择了与众不同的生活方式之后,又何必去在乎别人以与众不同的眼光来看你。”如果你也是这样,那么请你也这样做!
你好,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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