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词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出现,也习惯了用这些词语来表达自己的想法,可是这些词语真正的内涵很多时候我们却没有去思考:比如自由!自由人人都向往,也有很多关于自由的名言。可是人们却没有关于“自由”达成一个统一的定义。我根据自己对自由的理解对自由做了一个定义。
一、自由:是在接受他律前提下根据自己的意愿行事并达成预期的效果!
在这个定义中,我认为自由应该受到他律、意愿、能力、认知四种因素的影响。
二、他律构成自由的边界
世界上没有无边界的自由,我们所谓的自由都是约束下的自由。而构成自由的约束有自然规律、社会规律、法律、法规、风俗伦理、道德等等。
边界的突破
法律、法规、风俗伦理、道德。既然是人制定的就可以被突破,是否突破取决于人的能力!这里必须了解自由具有矛盾的特性,也就是说我们一当突破了人为的边界,可能他人就会受到了伤害,这个时候自由和伤害是事实的一体两面。
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则是非人为因素无法突破,但规律也有张力,所以仍有短暂的可突空间,却不能破!
人们判断自由的关键是是否接受他律
很多人会认为的自己不自由,主要是受到认知因素的影响。比如学生在没有独立之前被父母约束、被学校约束。这种不自由实质是想突破某种自由的边界,争取更大的自由,而并非真正无自由。所有在情绪认知上来说,如果我们接受了这种人为的他律,我们就会觉得自由,如果不接受这种他律则会认为不自由。这也是我说的受到人认知因素的影响。
三、自由的类型
主观上的绝对自由:在一个人的主观世界里,我们怎么想都是我们自己的事,我们可以完全按照我们自己的意愿行事。只是这里很少有人注意到哪怕主观上的自由也是要受到个人的认知条件所影响的。也就是说很多事情你根本不知道,那也就谈不上完全的自由了。而这种自由不构成事实行为,所以我给自由的定义不是从主观的自由。而是从客观角度来谈的自由。
客观上的相对自由:在客观世界里我们的自由是受到外在他律、个人能力、认知的影响的,所以才叫相对自由。我对自由的这个定义既强调自由的行为、也强调达成预期的效果。就是要让客观世界发生某种程度的变化。既是一种根据自己意愿的行为选择,也是一种心想事成的结果达成。如果没有达成预期的结果,那就意味着能力或者方法上存在欠缺,那不是真实意义上的自由。
四、自由的“租值”
上限是期望,基线是认知,核心是能力。
“租”是一个经济学概念,可以延伸为期望和底线的中间区域的意思。自由的上限是我们的期望,因为人的欲望无止境,所以自由的上限也会无止境,也正因为上限是期望,所以才会让很多人认为自己不自由。事实上那些认为自己不自由的人大都是生活在自己的期望之中,而忽视了自由的边界、能力、认识这些因素,这是一种很异想天开的欲望表达。
自由的基线是认知,主要是说世界极其复杂,很多事情我们不敢为,主要是受到个人认知局限的影响。一个人的认识水平越高,那么他自由的边界也就越大。在知识梦寐时期,因为人们的认知局限,人们就多了很多禁忌,不敢轻易突破。比如成吉思汗时期的蒙古认为在河里洗澡、洗衣服会冒犯天神,所以不准在河里洗东西。
自由的核心是能力。一个人的能力越强,那么自由的空间也就越大。比如法律,我们的思想政治教育一直在强调法律的神圣不可侵犯,所以我们就会想当然的认为所有的违法事件都是不好的,因而就不敢尝试。世界上有两种法系,一种叫普通法,一种叫大陆法。普通法强调“王在法下”,而大陆法则没有这种提法,因为大陆法是强人制定的,所以强人可以轻而易举的图片自己制定的法律。还有现在的超级大国,美、中、俄,这三个国家我们经常可以看见一些不准守国际法的行为。这些都是能力对法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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