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片一开始,出现了一个黑人小伙克里斯,拿着‘时光机器’到各大医院去推销。原本以为推销这个东西会让他的家人过上比较好的日子,可是没想到最后却成为了累赘。故事就是在这个情节下展开的,克里斯满大街的跑,还因为在推销的过程中因为汽车的乱停遭到了‘巨额’的罚款。本来一个月也就转不了多少钱,还因为不能承担这些罚款而和自己的老婆闹了别扭,因为过度的紧张压抑和贫穷的生活,让他的妻子彻底的爆发了。
最终,选择了离开他。并且也带走了他们的孩子。当他得知孩子被带走后,直接就去工厂中找妻子,去要孩子,嘴中还一直念叨着“还我的孩子,那是我的孩子”之类的话。最终孩子被他带走了。这一部分我觉得男主有点过分,从他的妻子的眼中也看到了不舍和无奈。
克里斯的孩子比较喜欢打篮球,在儿子生日的时候作为生日礼物送给了他,在有一次周末,克里斯的儿子对他说:Hey,dad,I'm going to pro.这个时候,他的一番话让他的儿子很丧气,于是就教育儿子说:“Don't ever let somebody tell you you can't do something, not even me. You got a dream, you gotta protect it. People can't do something themselves,they wanna tell you you can't do it.If you want something, go get it. Period.”。大概的意思就是,别让别人告诉你,你成不了才,我也不行。当你有梦想的时候,你就要去捍卫它,那些一事无成的人,想告诉你,你也成不了大器。如果你有梦想的话,就去努力的实现它。就这样。大概是这个意思。好喜勿喷。我觉得这些话是这部影片的精髓。
他对数字比较感兴趣,所以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让他在一个股票投资中得到了一次实习的机会。欢喜和悲伤接踵而至。因为无力偿还罚款被抓进警察局,所以面试当天只能穿着脏衣服去。当被问到如果有个人连衬衫都没穿,就跑来面试,你会怎么想?如果我最后还雇佣了这个人,你又会怎么想?克里斯直接说:“He must've had on some really nice pants.”。就是说他穿的裤子一定很讲究。幽默风趣;
就这样,他得到了实习的机会,但是不幸的是,在这6个月里他没有工资,这对于一个有家有孩子的人来说,是一个巨大的困难。他最初想放弃,但是最后他还是选择了这条路。在这六个月里,他被出租屋老板赶了出来,每天下班就坐公交车到难民所排队,还因为没住进去而住进地铁下的厕所。最终他还是坚持下来了。成为了20个人中唯一一个留下来的人。这也对应了上文中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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