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暑假,一部名叫《我不是药神》的电影不知道戳中了多少人的泪点。这是一部很优秀的批判现实作品。影片中的故事主要围绕程勇和一群白血病病人展开。程勇经营着一家生意惨淡的保健品小商铺,他上有生病的父亲下有八岁的儿子,他为钱而烦恼。吕受益是一个患有白血病的病人,他依靠一种名叫格列宁的药物续命。吕受益发现印度有一种药和瑞士生产的正版药药效一模一样,价钱却比正版药低廉二十倍,于是他找到贩卖印度神油的商贩程勇,重金请求他帮忙从印度带药,程勇在生活的压迫下、金钱的诱惑下开始走私贩卖印度盗版药。大量的廉价药从印度输入,让一群吃不起瑞士正版药的病人看到了生的希望,程勇走私的药物销路通畅,因此他从中获取了丰厚的利润。但走私药物是犯法的,程勇深知这一点,于是他把印度仿制药的贩卖代理权转让给了一个长期贩卖假药的商人。
商人的本性是赚钱,转让后印度仿制药的价钱高涨,穷苦的人还是吃不起昂贵的药物而慢慢死去,最终假药走私被警方介入调查,拯救慢粒白血病患者生命的廉价特效药被中断。吕受益因吃不起天价的药物而渐渐憔悴,最后他因不忍病痛的折磨和不忍拖累妻儿而选择上吊自杀。吕受益的死触动了程勇,程勇不忍心看到病人绝望等死,于是在警方对走私假药严查的情况下他又重新开始走私印度假药,然而这一次他不是为了钱,他是为了救人,此时他的心态已经从“我要赚钱”转变到了“我要救人”。可是好景依旧不长,程勇被警察抓捕,他被瑞士正版药厂商告上法庭,最终他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


电影中有两个片段让我记忆尤为深刻,一个片段是老人哭喊着对警察说:“我病了三年了,四万块钱一瓶的正版药我吃了三年了,房子吃没了,家人被我吃垮了”“谁家还没个病人啊,谁还能保证不生病啊,我不想死,我想活着。”还有一个片段就是程勇被警车押送去监狱的途中,许许多多的病人在路边摘下口罩目送程勇,这一刻不仅程勇的眼睛红了,所有送别的病人眼眶都是蓄满泪水的。



《我不是药神》是根据真实事件改编的,现实生活中的主人公叫陆勇,是一位慢粒白血病患者,他贩卖印度仿制药从头到尾就不是为了赚钱而是为了拯救成千上万的和他一样患有慢粒白血病病友的生命。陆勇于2014 年因涉嫌销售假药罪被起诉。与剧中结果不同,后检察机关决定对陆勇不予起诉。陆勇虽被无罪释放了,但他仍然在为拯救慢粒白血病病人的生命而战斗。电影和现实生活中的故事都很值得我们深思,印度仿制药明明和天价的正版药拥有同样的药效为什么就被冠上“假药”的称号呢?药价如此昂贵是否合理呢?法真的大于情么?中国有成千上万的病人吃不起药,只能等死,政府是不是应该采取措施去解决呢?中国的医疗体制是不是应该完善呢?
对于“药神”事件我有一点看法,我认为制药的企业不能只顾企业利益,还要兼顾社会利益,研发药物必然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研发者对药物定价时考虑到研发成本也是天经地义的事,但是不能违背了研制药物的初衷,研发药物不就是为了拯救病人的生命么?那为什么要把药价定到病人所不能接受的高度,然后让病人因为买不起药而死亡呢?法律高于一切,我们不敢设想倘若这个社会没有法律的约束会是怎样的,法律是人所制定的,也是服务于人民的,我认为法律对贩卖盗版药行为的制裁是对知识产权的尊重,法律没有错,但是从道德层面看陆勇也没有错,法与情并非水火不容,现实中陆勇被无罪释放了,这也说明了中国的法律正朝着人性化发展进步。
进口药品贵,研发商研发成本高是一个原因,同时我国对进口药品征收关税也是一个原因,我认为国家应该完善药品进口关税制度,对于一些救命的抗癌药物适当削减或者免征关税,让普通老百姓能够吃的起药,真真切切的感受到国家的关怀。同时中国的医疗体制也应该应时而变,不断完善。
电影中的主角程勇和现实中的陆勇虽然都触犯了法律,但他们并不是坏人,我认为他们是好人,是善的代表。如果看过东野圭吾的《白夜行》估计会有同样的感受,那就是善与恶好像没有边界,我们根本就不能仅凭表面的一两件事去判定一个人是好是恶,小说中的主人公桐原司亮、电影中的主人公程勇、现实生活中的主角陆勇,他们都是亦正亦邪的代表,正是这种亦正亦邪的主角以及界限模糊的道德观才足够地反映真实,以致能揭露现实残酷苍凉的底色,并牵动着人们的内心深处的情感,让人泪流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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