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学期我看了很多书,每一本书的内容都让我难以忘怀,今天我就来介绍一下我看过的几本书。
我最喜欢沈石溪写的《雄狮去流浪》和《红飘带狮王》(相当于《雄狮去流浪2》),我先介绍《雄狮去流浪》:在一个狮群里,五只狮子(老大:黑鬣毛 老二:大头狮 老三:刀疤脸 老四:桃花眼 老五:红飘带)被狮王驱赶出了狮群,它们每天都在被一个个狮群瓜分完的地方过着流浪的生活,它们经常遭其他狮群的驱赶,还抓不到食物,一个个饿得瘦骨嶙峋。
一天,黑鬣毛被一只长颈鹿踢残废了,一群鬣狗也来挑衅它们,为了让兄弟们有活下去的路,黑鬣毛让兄弟们吃了自己,转眼间,草地上只剩下一具白骨,四兄弟继续流浪。
许多个月来,四兄弟一直活着流浪的生活,它们实在受不了了,决定越过沙漠,去寻找新的领地。越过沙漠特别艰难,四兄弟们遭遇了沙尘暴,还被迫喝彼此的尿来解渴。四兄弟走啊走,找到了一片水塘,结果有一只犀牛守在那里,牺牲了老三刀疤脸,杀死了犀牛,三头狮子终于可以喝上水了。
水塘后面是一大片草原,那里的猎物很多,而且反应很迟钝,轻轻松松就可以捕获;那里没有其他狮群,整片草原都是自己的觅食区域;那里环境特别好,可以称得上狮中天堂了,仅仅是那么几天过去了,三兄弟就长得肥肥胖胖的。
然而,好景不长。这片草原想不到是人类的领地,人类见三兄弟闯进了自己的领地,便开始追赶三兄弟,拿枪对三兄弟扫射 ,每一天都有人来追赶三兄弟,老二大头狮还死在了猎人的枪下,桃花眼觉得这日子没法过了,于是又回到了之前被狮群瓜分的草原。
两兄弟在喀喀狮群边界线和充满鳄鱼沼泽地的中间生活,桃花眼看上了喀喀狮群中的墨菊雌狮,便每天都在喀喀狮群的边界线看着墨菊雌狮,慢慢地,墨菊雌狮也被桃花眼所打动,爱上桃花眼了。桃花眼觉得这是一个非常好的时机,它可以先把喀喀狮群的狮王激怒引到这边的沼泽来,喀喀狮群的狮王必定会带很多雌狮过去,接着消灭对沼泽地地形不熟悉的喀喀狮群的狮王。
桃花眼的计划进行得很顺利,桃花眼成功地把喀喀狮群的狮王引到了一个小土堆上,眼看喀喀狮王已经到了沼泽边缘,轻轻一撞就可以把它撞下去,桃花眼还去舔墨菊雌狮的背,墨菊雌狮觉得这样会让其他狮子把自己视为背叛者的,它不愿意被其他狮子这样看,于是把桃花眼撞到了沼泽地里面,陷下去死掉了。
红飘带眼看没希望,只好到帕蒂鲁狮群旁边游荡,帕蒂鲁狮群的狮王已经老了,红飘带还正年轻呢,它完全可以打败帕蒂鲁狮群的狮王。在这千钧一发之际,竟然有两头流浪狮先来抢走了王位,红飘带彻底绝望了。(《雄狮去流浪》完结了。)
现在我要说《红飘带狮王》。帕蒂鲁狮群中,有一头雌狮叫做蜂腰雌狮,因为新上任的狮王——黄巨鬣杀死了蜂腰雌狮的孩子,所以蜂腰雌狮特别生气,一气之下离群出走了,蜂腰雌狮遇到了红飘带,它想把红飘带培养成一头成功的雄狮,然后把黄巨鬣赶下王位,报仇雪恨。
它们找到了一块葫芦状洼地,并在那里生存了下来。在这期间,它们经历了很多事情,孩子被杀、收留帮手无鬣雄狮、与黄巨鬣交手、帮助帕蒂鲁狮群打败大象群……在经历了那么多事情后,蜂腰雌狮想,是时候向黄巨鬣发起战争了。
在一个下雨天,蜂腰雌狮带着红飘带和无鬣雄狮一起去抢夺王位,黄巨鬣也发现了他们,做出一副扑咬的姿势,只见红飘带头冲了上去,和黄巨鬣打在一起,无鬣雄狮也冲上去和黄巨鬣的帮手辫子雄狮打在一起,双方都不相上下。可是,无鬣雄狮慢慢地体力不支,而辫子雄狮却越战越勇,这时,蜂腰雌狮在辫子雄狮的脸上扇了一巴掌,辫子雄狮特别惊讶,因为雄狮打架,雌狮不能插手,这是狮群的规矩。无鬣雄狮赶紧杀了个回马枪,把辫子雄狮打跑了。
无鬣雄狮赶紧去帮红飘带击败了黄巨鬣。在红飘带登基时,本来它要按蜂腰雄狮的要求不杀死小狮子的,可是,红飘带想起是四位兄长用死亡给它铺上了生存的道路,它不能做一个打折扣的狮王,它要实实在在地做一个真正的狮王。红飘带的脑子里涌上一股杀意,它抓住一头小狮子,一扭,小狮子死了。无鬣雄狮像是得到指令似的,疯狂对小狮子们进行扑咬,转眼间十几头小狮子就全倒在血泊中。
蜂腰雄狮愣住了,它没想到红飘带也会杀死小狮子,它悲愤极了,又一次离群出走,它决定再培养一头不会猎杀小狮子的雄狮,去击败红飘带。
唉,动物的生命世界是多么壮观和奇特啊!希望红飘带能安安稳稳地过完一生,不再遭遇波折。(不太可能,因为这种生活只有在动物园才有。)
另:无鬣雄狮在沈石溪的书里其实叫“无鬣公狮”,因为无鬣公狮四处挫败,经常捕不到猎物,雄狮脖子上该有的那一圈浓密的鬣毛也不见了,是狮子中的窝囊废,叫雄狮有点太抬高它了,所以只能叫做公狮。
后来无鬣公狮在红飘带和蜂腰雌狮的培养下,无鬣公狮体格强壮了许多,脖子也长出了一点鬣毛。
红飘带因为它的鬣毛有点红黄相见,像一条丝带,所以叫它“红飘带”。
桃花眼因为有一双能让雌狮子陶醉的大眼睛,所以叫它“桃花眼”。
大头狮脑袋特聪明,所以叫它“大头狮”。
刀疤脸脸上有条疤,黑鬣毛的鬣毛有点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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