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的金城兰州,酷暑刚退,白露未至,却因连绵阴雨,让人略感寒意。
九月九号,且黄道吉日,对于结婚来说是一个再好不过的日子。
新郎官是自己最要好的朋友,历经曲折,终于如愿的当上了今天的主角。
彼时的他一身华服,红光满面,站在门口喜迎宾客。说实话有点“恨”,在那没有女人的无数个黯淡无光的夜晚,是我陪他盘膝而坐,一边抠脚一边秉烛夜谈。还要在他特别想要打游戏的时候,勉为其难的下载安装一款从来不玩的游戏,然后注册新的账号,跟在他游戏角色 的屁股后头抢个人头。而他人生中最光鲜靓丽的众人见证的时刻,却要和别人登上这铺满红毯,鲜花环绕万众瞩目的T台。
新娘则一身婚纱,珠光宝气,光彩夺目,有点骄傲的站在新郎旁边,非要让我夸她今天好看,我绞尽脑汁,想出一句“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她眼光鄙夷。
而我,那个陪伴他多年的男人,情同手足,这几天是咽不下玉粒金莼噎满喉,照不见菱花镜里形容瘦,还要受邀以伴郎的身份,在万众瞩目的时刻,零距离见证他最美好的场景。
大抵明白,男人28当伴郎,不是因为你张得帅,也不是你和新郎官过命交情,很多时候却已是大腹便便,油腻大叔,而很重要的原因是圈内单身已寥寥无几,但角色扮演又不可或缺,迫于当时的境遇,只能披挂上阵,成全他人,憋屈自己。然后心里会一直打退堂鼓,在出场前对着镜子无数遍的压一压盖在礼服下的油腻,用手指分拨一些中间的头发出来,试图掩盖那两条消失在地平线的发际线。没有了以前当伴郎的荣耀感,反而会有种莫名的惭愧感,所有人看你的眼神都带给你一种不一样的感觉。
站在新郎旁面,你不再感觉清纯可人,不再能为新郎增光添彩。而你更像是一个-------保镖。如果换个场景,是黑帮大哥开堂会,那么会更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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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礼开始的时间在一步一步慢慢逼近,亲朋相继落座,舞台灯光调到最亮,BGM还是那首老套的《咱们结婚吧》,司仪时不时的通过话筒好话维护秩序。一切在有序中进行,一切也在焦急的等待中进行。
参加过无数次婚礼,也当过伴郎,看着无数的新人牵手走上这T台,向世人宣告着忠贞不渝的爱情,仿佛日月可鉴,苍生共睹。自己却暗自祈祷,每段爱情能够不参杂任何物质的东西顺利的变为亲情;每一句海誓山盟都不要被柴油米面消磨失声;每一对被婚姻的坟墓被埋葬的情侣,都能最后在一起炉火旁打盹回忆青春。
婚礼正式开始,我打了打精神,挺了挺胸,虽然没胸,但是我感觉还是精神了许多。按照彩排,等新娘的父亲把手交到新郎手里,伴郎伴娘就跟在新郎新娘后面走过t台。
等新娘父亲把女儿交到新郎手里时,我不失时机的出现在了新郎身后,伴娘也随之附和,我很绅士的伸手邀请伴娘,她便礼貌的把手放在我的手上,然后t台两侧灯光照亮,音乐响起,彩花打开,主角缓缓前行,我和伴娘紧随其后。
一切美好的外界事物会让你的荷尔蒙增多,全场兴奋,而我却有点恍惚,内心有个小心思想去享受又不敢放开了享受的主角光环,而内心也有所隐隐,那个别人看你的异样的眼神,其实你明白,没人会关注你,但又不能完全释怀。
接下来相互交换戒指,我用极大的诚意手捧着这个工业重金属,交到新郎手里,因为特殊的场合而赋予了特殊含义的东西,我似乎隐约的看到了它对你傲娇的发着光,从一个商品蜕变成爱的象征。此时,一直嘲笑我这个中年伴郎的老牛,却在台下起哄喊我的名字,字字明晰,却像是三根箭扎到我身上,他这个怂塞。
婚礼进一步推进,一切如重复播放多次的电影画面在自己眼前上演,而我将周星驰电影台词那句“群众演员也是演员”奉为圭臬,扎实的做好一个方法派群众演员,不浪费一个表情,也不夸张或矫揉造作,每个步伐都如同教科书一般,每个姿势都堪称模特,太认真是很莫名其妙的事情。
好在一切顺利结束,我赶紧回到化妆间,卸了妆,脱了礼服,长舒一口气,洗把脸,回归真是的自我,普通人真好。
男人28,如果能当伴郎,那么会对感情这东西多一份复杂的理解,因为你走过不属于自己的t台,却对婚礼最能感同身受。看到过这个世界的永恒与破碎,知道在成人的现实世界里没有那么多的童话,真诚最为可贵。而且你还经历了28岁当伴郎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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