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很多单位都是“六险一金”,其中包括补充医疗保险,有的朋友还自己买了其他的商业医疗保险。那么,在医疗费报销的过程中就出现了这样的疑问:
社保和商业医疗险的报销存在冲突吗,是不是只能报其一?
两边都能报销的话,拿到的钱会不会超过实际医疗费用呢?
一,社保为基础,商保为补充
一般来说,大家都有基本的社保,可以通过社保中的医疗保险报销门诊和住院的费用。社保涉及的医疗费用,是拿有关凭证报销,在可报销范围内按比例报销。在这个基础上,为了能让自己和家庭有更全面的保障,可以补充商业医疗保险。
补充医疗保险是相对于基本医疗保险而言的,包括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社会互助和社区医疗保险等多种形式,是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力补充。
商业医疗保险是由保险公司经营的,盈利性的医疗保障,不同的商业医疗保险其报销范围是不同的,还有部分商业医疗保险的保险合同规定,实际医疗费用须在社保报销范围内才能报销,所以在买商业医疗保险前要明确合同内容。
二,报销先社保、后商保
在报销的时候,要遵循先社保后商业保险的原则。
因为社保有起付线,会有许多不能报销的部分,这些不能报销的钱还可以通过商业医疗保险进行报销。
投保人把不报销的票据,也就是社保打的分割单拿到商业保险公司报销就可以了,单据只有一份的话,社保报销用原件,商业医疗保险可以用复印件。
如果选择的商业保险是报销型的,如住院津贴、手术津贴类的保险,一般这些保险就是社保的补充,按比例保社保不保部分的医疗费用。按照费用补偿原则,社保中的医保保险报销和商业医疗保险报销,总额加起来不能高于实际花费的医疗费总数。
如果购买的商业保险是重大疾病给付型的保险,一旦发生合同中所规定的重疾时,保险公司会一次性赔付合同规定的保额给被保险人。
所以,有了社保,最高还要再买份商业保险。毕竟,多一份保险 对家庭来说就多一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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