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东西的时候,在抽屉里发现了一支包装很好看,没有开封的钢笔,心生欢喜!
但,她不是我的。是马经理(除了亲妈以外的另一个妈)开会的时候发的,具体什么时候,哪场会她已经忘记了。
我拿着这未开封的笔,对全家宣布:从现在开始,她跟我了!
无一人反对,毕竟我如此认真,想再好好把字儿写好!
终于,她有了主人。
我决定,从此以后,好生待她,不仅用她把字写得好看,还要写出花样和故事来。
还记得上学的时候,为了把字写好,有段时间就只用钢笔写字。半个月过后,字果然是好看了,得到赞美,心情大美。
你有没有遇到过这样一个人,你没有见过TA,但是第一眼看到TA的字,就瞬间“仰望”TA,又恰好某天你见到TA的真颜,而TA又刚好生得天然美,你简直是生生的崇拜啊、羡慕又嫉妒。
于是,你以TA为标杆,决心好好练字。
我素来对写字好看的人,有一种独特的好感。毕竟,从小就听我爹在耳边唠叨:字是一个人的“门面”。
我爹说过很多话,我都不认同,但这话我信。尤其是在科技并不发达的只有小霸王学习机流行的年代。
不像现在,手机只要存有几个方便记录的App软件,文字、语音完全可以搞定日常需要记录的琐碎,如果文字太多,不方便记录,随手用手机拍张照就可存档。除了考试,签合同……纸笔几乎可以丢到墙根去“避暑”了。
可,谁知道在越来越好的年代,接受越来越多新事物的自己,却越来越“提笔忘字”,且把字写得不像从前那般另自己“入眼”。
就像服饰一样,时不时地流行着“复古风”,这练字、写字也是一样,不定哪天就又刮起了一股全民“手写”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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