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若真传
法若真(1608-1691),字汉儒,号黄山。胶南县宝山乡尚庄人。
法若真聪慧颖悟,幼年时听到秀才们讲论《大学》就能提出问题来辩析讨论。
清顺治二年(1645年),礼部奏请皇帝批准不再用《五经》命题进行考试了。法若真不知此事,应试时仍然写了以五经命题的文章20篇。主考官视其文章炳焕,特封呈皇帝。皇帝特召法若真到礼部御试,遂任命他为内翰林,又经国史院考试,授职中书
舍人。顺治三年(1646年)考中进士,改庶吉士,任翰林院编修。顺治五年(1648年)充任福建戊子科正考试官。回京后晋升秘书院侍读。掌管六部奏章和起草诏旨。后皇帝下旨由法若真充任掌院,大学士洪承畴私改了这项任命。因此,法若真和洪承畴发生
争执,触怒了洪承畴。时法若真有个同事也触犯了大学士陈名夏。洪承畴和陈名夏欲将法若真等一些词臣(皇帝的文学侍从)外放。后因法若真参与修纂《文皇帝实录》,又一次参加词臣御试而幸免外放。《文皇帝实录》修成后,法若真被任命为浙江粮道。因其父丧,离职服孝未任。期满后,被补任福建省布政司参政,兼理兴全永道。
康熙元年(1662年),法若真回京觐见皇帝,皇帝授命他为浙江按察使。其间,他负责审理失佑明编造的“逆书”和王式控告巡抚朱鼎祚、前布政使宁琬两大要案。案结真相大白,未佑明、王式伏法,受牵累的几十人均无罪开释。当时人们都称颂法若真审案公正。审案结束以后,巡抚朱鼎祚咨询浙江兴利除弊大端。法若真提出七策:一是把“里单”交给粮长办理,清除管理地丁的差史借征收地丁钱粮盘剥百姓之弊;二是专门责成藩司管好全省财政,弥补兵饷的匮乏;三是专门责成温台宁道,选择水军,防海要害,扼守海寇人侵之路;四是严行保甲制度,清理产生盗匪的根源;五是大力开垦荒地,安置新迁来的百姓,划清地界、杜绝民间边界纠纷;六是禁止繁重的徭役,清除官衙恶史的为害;七是严办贪污渎职的官员,以发扬清亷政风。此七策,朱鼎祚全部采纳并施行。
法若真在升任江南安徽布政使期间,处理政务特别注意抓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关键,不为枝节问题聕虐扰民。按惯例,州官征收田赋不齐,布政使须派官吏到州县催征,但是,法若真认为官吏催征会给地方和农民增加扰害。于是创立了“风、火、雷”
三种办法,用公文催征,而不再派官吏督催,此法深得州县拥护,并为各省效仿。
有一年,安徽灵壁、盱眙等五县遇灾歉收,民不聊生,巡抚张伯行向总督申请免征五县荒田的租税银数万两。总督认为这件事难以处理,便下交布政司,让法若真核查。法若真核查后回报总督,同意巡抚张伯行的意见。免征五县荒田租税的事,得到了
总督的批准施行,但是户部仍下令催征当年荒田的租税,法若真体恤百姓,倾其所有,为五县灾民代交了荒田租税,事情才告结束。
江南铸钱事务弊端较多,法若真欲尽力除弊兴利。后因没有及时揭发粮道周元亮亏空国库款项,被漕运总督弹劾。不久,法若真嫡母去世,回籍服孝。
法若真一生除从政外,还善作诗文,著作较多,主要有《介庐诗》1卷,《黄山诗留》20卷,《黄山文留》4卷,《黄山集》20卷等。
康熙三十年(1691年),法若真卒于家中,葬于隐珠镜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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