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长恨歌后过了很久,我开始尝试梳理了王琦瑶这个女人的一生。
王琦瑶是一位上海弄堂出生的姑娘,因自身的姿色还有一位摄影师程先生拍摄的照片而展露头角,并在上海小姐的选举中获得第三名。那时候,她肯定觉得,她的命运是掌握在自己的手中的。
在拥有权力的李主任与痴情的程先生之间,王琦瑶选择了李主任,无名无份地住进了爱丽丝公寓,成为了一个金丝雀。
无奈政局变荡,李主任倒台,王琦瑶的支撑顷刻倒塌,她的世界变得毫无依托。重回上海,她考了护士证,开了一家帮人打针的馆子,平时的生活很简单。通过邻居的严家师母认识了她的表弟旧式家族的少爷康明逊。
王琦瑶知道以自己的过去,她跟康明逊不会有结果,她就不求康明逊的承诺,只求眼前的欢乐。她怀孕的事让他们的关系走到绝路,她为了不阻碍康明逊,骗他们共同的好友萨沙去承担责任。萨沙知道那不是他的孩子,找借口逃离了上海。
王琦瑶在再次被抛弃的时候,她重新遇见了程先生。程先生依然对她深情不换,可是王琦瑶却明白,她已经不能再接受程先生的爱了。程先生对她照顾有加,因为王琦瑶始终不肯接受程先生也让程先生心灰意冷。文革时程先生死了,自此,王琦瑶又是孤苦一人带着女儿薇薇了。
王琦瑶最后死于薇薇朋友的男朋友之手,是因为李主任出事前给她留下的一盒金条。
我不擅长复述一些冗长的故事,王琦瑶一生就是封建时代女人的不幸,那时候,女人不能选择,只能换来一次次的被抛弃。拥有姿色,却永远是男人世界的附庸。
王琦瑶是聪明的,她的每个看似对命运不反抗与顺从,实则是她知道,纵然她反抗,一切也是枉然。
她知道绚丽是要付出代价的,她想要抓住人生的绚烂瞬间,就像想要抓住上海的虚浮一样。
无尽的繁华的背后是无尽的孤寂。长恨歌,恨的就是人生的不圆满,恨的是每一次选择奋不顾身换来的都是粉身碎骨,恨的是繁华的城市膨胀了人们的欲望。
如果王琦瑶没有执着于拥有美貌就会拥有耀眼的人生的欲望,如果程先生明白有些人永远不属于自己,如果蒋丽丽没有得不到就折磨自己,如果长脚不再经营自己虚假的人生,或许,长恨歌不会是一个悲剧。但是,我们都知道,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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