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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遇见他,他还是一个放荡不羁爱自由的文艺青年。他可以说走就走,说留就留。
第一次遇见她,她还是一个外型像高中生,性格执拗,没有被现实洗礼的普通女孩。她向往远方,却脚踏实地的停留在原地。
他曾裸辞,一个人踏上去云南大理梅里雪山的旅程,在洱海边上喂鸽子。
他曾蜗居在上海某大学宿舍,只为每天能在夕阳下,在绿草茵茵的草地上读着周国平。
他曾独自创业,蜗居在一隅,把居室打造成自己喜欢的样子,看书、跑步、工作。
她羡慕他的来去自由,不被生活琐碎所羁绊。
他曾告诉她旅途中的故事。游历云南四十来天,一路遇到很多志同道合的朋友,当地的人也很热心肠。饿极了,可以去老乡家蹭饭;困极了,住民宿;路途遥远,一路可以搭载顺风车……
当他回到上海这座大都市,有一天早上刚出门,天空突然飘起了雪花,他正走到小区门口,看见一辆私家车正朝这边来,他手一扬,居然得到搭载顺风车的应允。是城市使人变得陌生和警惕,当你放下设防,你会发现城市并不是你想像中的那么冰冷。这只是他旅行回来的一个小小发现。
他搬家了,她去帮忙拎东西。一路上他告诉了她关于三毛与荷西的故事。他说,荷西一生只爱两件事:三毛和潜水。荷西和三毛结了婚,却死在了潜水里。她深深的记住了,在往后的日子里当她再读到三毛和陈平都觉得异常亲切。
他要从上海回武汉,她借给他两本书,一本封面像极了《阿甘正传》里阿甘一直带在行李箱的那本,记得书名是《了不起的盖茨比》,还有一本是《我是年轻人,我的心情不太好》。她希望这两本书能使他在火车上的时间不太无聊。
他也借书给她,有一本叫《我是丁丁张》。借书的那天,她见到了他的女朋友,一个五官精致,对他无限崇拜的漂亮女孩。
她也约他见了她的男朋友,一个个子高高,脸圆圆,有些微胖的粗旷男孩。他们一起吃饭,他叫来了他的女朋友,然后四个人看了一场3D电影,电影名是《环太平洋》。
有很长一段时间,他们不再联系,只是偶尔在微信朋友圈为对方留言点赞。
后来,他学了园林设计。她做过西点烘焙,11个月后入职到现在的互联网公司成为了一名普通的Office职员。
他一直做着自己喜欢的事。生活的琐碎对他来说那都不是事儿。他很自信,可以随时出发,也可以随时停下,给自己一个间隔年。
她一直在工作,因为她觉得自己一年要生活12个月,所以不可以只工作11个月。她觉得自己一直在为生存坚持,还谈不上生活。
再后来,他在新的公司遇见了喜欢的女孩,于是他结婚了。她收到了他的《H5婚礼纪》,照片中的女孩叫张薇,很瘦很漂亮。
而她依旧努力工作,奋力生活。她说,她工作日在工作,周末在准备工作。自从那次看了他的新居室,他说他在跑步,回来后她也开始跑步。她跑过三次上海马拉松,现在依旧坚持每天8公里。
以上讲的是我的两位好朋友,男朋友叫杨先森,女朋友叫8公里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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