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网首页
房地产开发VS烈属祖坟,到底谁该让步?

房地产开发VS烈属祖坟,到底谁该让步?

作者: 佳人娱乐 | 来源:发表于2018-04-13 17:23 被阅读0次

    原文参考:闽南网:《龙海:清明节前祖父母坟墓却不见了 怎么回事?》

    编辑:海都微漳州

    近日,闽南网、海峡都市报等报道一件关于龙海市港尾镇房地产开发与烈属祖坟迁移的纠纷事件,引起当地各界人士的热议。

    漳州龙海市港尾镇沙坛村山仔尾半山腰,是陈萍烈遗孀赵淑卿的坟墓所在地。

    ▲抗日烈士陈萍遗容

    陈萍,1916年生,祖籍港尾镇,1936年就读于南京军官学院。1938年至1939年分别担任厦门青年战时服务团团员、抗日根据地教师、平和县五南区委员。于1939年在发动抗日宣传活动中遭敌人迫害,年仅23岁的革命烈士陈萍英勇就义。

    陈萍烈士光荣牺牲后,留下刚结婚没多久的妻子赵淑卿,痛失爱人的赵淑卿承当着巨大的悲痛,依然不屈不挠,在战乱期间坚难持家,赵淑卿用惊人的意志和信念带领一家人度过无数个危机,带领一家人苦苦熬过解放前的艰苦的岁月,成为十里八村备受人尊重的楷模。

    赵淑卿的一生、困苦磨难、坚韧辛劳、贤淑厚德、备受家人及村人的尊敬与爱戴。坚强、辛劳、惠人、慈祥……许许多多难以描述的优良品德让想起她的人都从内心深处发出由衷的尊敬与赞叹。

    可是,就是这么一位平凡与伟大的烈士家属的墓地却在清明时节被房地产开发商偷偷“移走”。

    今年的清明节,当赵淑卿的后人来拜祭的时候却被这一景象震惊了:被破坏的坟墓、狼藉的现场、倒地的墓碑,让一家人悲痛欲绝、恸哭不已。

    “这是谁做的啊?有没有良心公德,母亲你一辈子磨难重重,去世后的坟地还这样被糟践,苍天你开开眼啊!”年近七旬的肖美德(赵淑卿之子)当场晕倒在现场。

    ▲拆倒的墓碑

    后来得知是房产及相关部门偷偷拆掉坟墓,肖美德去和它们交涉,却无济于事,结果自己的手也在推搡过程中受伤了。

    ▲赵淑卿之子肖美德

    “一谈起我的母亲,我心中都感到无比的尊重与自豪。”年近七旬的肖美德一手抹着眼泪对我们言道。“每逢清明,我们全家人都会去拜祭已故的母亲,今年全家人都回来了,上山拜祭老人,却发现坟墓不见了。后来才知道,被房开公司迁走了。”说完老人又哽咽了。

    ▲​现场状况

    福建某开发公司及港尾镇当地拆迁部门,为了加快XX项目的开发进度,在烈属家人不知晓的情况下将赵淑卿坟墓迁移到“未知”地方。事后也未赔偿给其家属。看似一个简单的事情,在当地引起不小风波,惹起村民的热议。

    孰对孰错?先看下网友的看法

    同情方:

    1、房地产和拆迁部门它们的权力要远大于普通老百姓,何况是一位年近七旬的老人。根据政策规定及要求也应该先和烈士家属家人谈好,再迁移。从照片上看,老人的手也受伤了,很有可能是相关人士野蛮办事造成的后果。

    2、烈士及烈士家属不是一个人一家人尊重的对象,而是我们后人都应该尊重的对象,如今我们的幸福生活与他们的那时候的苦难岁月和牺牲是分不开的。抛开一切不谈,单说烈士家属的祖坟,也应该与其后人及村民们协商后再迁移。

    3、房产拆迁的相关部门应该关注弱势群体,而不应该按条条框框办事,要同时合乎人情世故及相关规定的情况下迁坟,才能妥善处理。掘人祖坟从古至今不是一件合乎道义的事。

    反对方:

    反对方主要观点认为,现代社会的发展需要快速建设、必须摒弃一些民间风俗,快速发展就必须牺牲,拜祭祖坟是个人小事情,如果根据情况正确估算赔偿事后再协商,此事做法也无可厚非。

    编辑:

    近年迁坟问题与房地产建设的冲突事件层出不穷,多数都是处理不妥善导致,如果双方都以协商态度对待;房地产开发商及管理部门在尊重当地风俗世故的情况下合理开展工作,村民在得到自己应得利益的情况下,大多会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

    但是到底谁对谁错,都绕不过一个理。我们又怎么看这类事情?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房地产开发VS烈属祖坟,到底谁该让步?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zfzckf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