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午在老乡鸡吃饭。
在外面吃饭,省事,省时。不用买菜,不用洗菜切菜烧菜,不用洗刷锅碗筷,简直不要太爽。
饭后,妈妈带小朋友去海洋馆玩,我独自去附近的字里行间,一个喧闹中的书店。
之前的文章我写到过,这家书店位于四楼,四楼这一层是小吃街,各种饭馆面馆,海鲜寿司啥的,都有。
而字里行间这家书店,就位于四层走廊尽头的一个角落,可谓是被烟火气包围的一方读书境地。
书店一隅有两个卡座,中午的时候店里人不多,我随手拿了一本书斜靠在卡座上看,正巧拿的是张乐平的《三毛流浪记》,一页一页地翻看,居然从头到尾看完了。
是的,在这手机信息包围的年代,好好地看完一本书甚至是一本绘画书,也是很奢侈的事了。
小时候有过一本《三毛流浪记》,后来被老公一个同事的妹妹借走了,至今没有还回来。
这本图画书那时候都被我们都快翻烂了,因为当时书很少,逮到一本就反反覆覆地看。
很有趣的一本书,现在看也很有味。
读中学的时候,我们家里的书就多起来,大多数是我的书虫哥哥买回家的,还有我和姐买的杂志,比如《读者》,那时候还叫《读者文摘》。
记得初中时有个同学来我家借书,我一股脑儿借给她一二十本书和杂志,这些书都是我的最爱。
这个同学留着男孩子一样的短发,穿着也偏中性,说话的时候喜欢不停的摸自己的鼻子。
可是这些书和杂志,都一去无回。
至今我没看到过这个男孩装扮的女同学。
看来,我所以为的最爱,别人不见得珍惜,错付于人了。
从那以后,我喜爱的书只独自欣赏,再不外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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