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儿读到一个小故事,这是俄国作家康·帕乌斯托夫斯基讲的一个“金蔷薇”的故事。
话说,巴黎有一个叫让·夏米的清扫工,他一贫如洗,却爱上了一位姑娘。于是,他决定每天收集从首饰作坊里清扫出来的尘土,然后筛出一点点金粉。日积月累,他终于铸成了一小块金锭,将其雕刻成了一朵金蔷薇花。
故事的结局很悲惨。夏米没有再见过那位姑娘,含恨而死。但“金蔷薇”这个象征,被帕乌斯托夫斯基借用,变成了关于写作的绝佳隐喻:写作,既要有艰难而漫长的搜寻和筛选,又要有别具匠心的雕刻和呈现。
关于写作方法来讲,金蔷薇真是个精彩的象征。在这个全民写作时代,人人都希望自己的笔下可以开出花来。而我心里想着的是对于写作的那个“道”,自己也应该像是故事里的那个夏米一样,苦苦地追寻。傻傻地收集着细小如尘埃的金粒,并期盼着能够有朝一日,将金粒变成一朵预示着幸福的金蔷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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