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性死亡”这个梗出自于托马斯·林奇的《殡葬人手记》一书。
书中指出人的死亡首先是听诊器和脑电波仪测出的,称之为“肌体死亡”。
以神经末端和分子的活动为基准确定的称之为“代谢死亡”。
最后是亲友和邻居所公知的死亡,称之为“社会性死亡”。
在网络用语中“社会性死亡”指的是在公众面前出丑,已经丢脸到没脸见人,只想地上有条缝能钻进去的程度。
这原本不是一个新词,但随着罗冠军事件的反转,让“社会性死亡”一词在吃瓜群众中再次扩散。
事件的经过非常简单并且老套,一个叫梁颖的姑娘在微博上对自己的前男友罗冠军进行各种爆料和声讨,大致意思是渣男中的VIP,恶过十大恶人,怪过江南七怪。
于是乎,正义的网友怒了,拿出看家本领,深扒历史,人肉家人,刀枪剑戟斧钺钩叉统统来上一遍,抚摸女主的秀头不忘轻声安慰道:别怕,有我们。
剧情如果就这么简单那就没什么意思了,按照套路反转那是必须的,男主的一份自述迅速让舆情来了个漂移,正义的吃瓜群众也纷纷倒戈,谩骂如洪水滔滔不绝,抚摸男主的秀头不忘轻声说道:别怕,有我们。
一切都是那么的正义和理所当然。所谓长不过执念,短不过善变,大致如此了吧。
谁抢先发声,谁占得先机,谁看起来有理有据,谁就是后发制人。
至于吃瓜群众们,大多是非常配合的。
所以,吃瓜群众总是错的吗?
我们在受到伤害时,网络确实是维护自我权益的一种途径。
而这种权益的实现往往依赖的是广大网友的关注,没有关注就没有效率,关注度越大,往往越能促进矛盾的尽快解决。
所以广大网友的点赞、转发和关注似一种无形的力量有效的推进事件的进展。
然而,一部分网友常犯的错误就是所见即为事实,在转发的同时不忘骂两句,踩两脚,以解心头之恨,尽显英雄本色。
这倒不是说他们都恶毒之极,很大程度上主要还是缺乏独立分析问题的能力,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羊群效应,以及借以发泄自己生活的不满而已。
占得先机的一方如果是造谣和诽谤,广大网友的妄加评论和错误站队使得造谣者占得舆论优势,不仅不利于事实的澄清,反而加深了对受害者的伤害,使事实更加模糊。
试想,在事件反转时我们倒戈相向,那么如果事件再次反转时,我们是否再次倒戈,第三次、第四次呢,难道就像墙头草一样摇摆不定吗?
第一次是被欺骗,第二次是无知,第三次第四次就是为虎作伥了。
个人的信誉度是有限的,社会的信誉同样也是如此。
造谣诽谤者无疑将社会信誉度做了减法,但是肆无忌惮不加辨别的评论和转发则是将这种减法进行了无限扩大,带来的负面影响或许早已远大于造谣者本身。
作为我们每个独立的个体,可以关注公众话题,但是请不要不经过大脑的基本判断和事实不清的情况下来秀出自己智商的下线,独立的人格还是要有的,尽管有时候很难。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