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员老陈与助理小姚一起值班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来咨询的,多数是为了打官司办理立案手续。然而,大部分人到了这里,还是什么材料都没有,两手空空,根本就不知道打官司必须提交哪些必不可少的书面材料。
老陈、小姚这些调解员,负责解答法律问题,指点起草起诉状。同时,对争议较小的纠纷进行调解,尽量化解民事争议。
“我就是问问,这事到底该找谁!”排队咨询的行列中,有位大妈等的有些不耐烦,大声的喊起来,语音里透着不满与抱怨。
老陈赶忙走过去,问道:“您有什么事,怎么才能帮到您?”
“就你?!”大妈俾倪地瞟了老陈一眼,不屑地说,“好吧,你来说说,裁定中的这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大妈扬了扬手中的文书,这是一份法院出具的执行异议裁定书。
“如不服原审法院判决的,可以向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申诉。如不服本裁决的,应当自收到本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起诉。”老陈小心翼翼的接过文书,一字一句的念到,小姚闻听也凑了过来。
“这不是很清楚吗,两层意思……”老陈话音未落,就被大妈一语打断:“这个还用你说?我找到三中院,他们不受理我的申诉,让我到这里来起诉。还有的说可以到检察院申请抗诉,还有的说,嗨,多了去啦!我就是问问,这个事到底归谁管,应当找谁?”大妈越说话音越大,“到处都是推来推去的,还有没有人管啊?还让不让老百姓活了!”
“别急,别急。你先说一下事情的经过。”老陈急忙安慰。
“等一下,”在一旁认真听着的小姚反应很快,连忙问道:“你到底是对原审判决不服,还是对这份裁定书不服?”
“当然是对原审判决不服啦,已经过了时效,只能向三中院提起申诉了。可是,他们愣说不予受理!”看来,大妈十分熟悉案件审理的法律程序。事关个人的切身利益,每个当事人都会格外的上心。
“你是拿着这份裁定书去三中院提出申诉的吗?”小姚继续追问。
“当然啦!不服原审判决可不是到——”说到这里,大妈突然意识到了什么,没有再说下去。
“怎么,你是拿着这份裁定书到三中院提出申诉的,是吗?”老陈反应了过来,接着问道。
“是……是啊。”大妈嘴里哼哼似的,语音一下子小了很多。
“嗨,我就说呐!如果不服原审判决,应当持原审判决书到三中院提出申诉,你怎么拿着这个裁定书到三中院申诉啊?不搭界啊。”小姚干脆利索的说,“不服这个裁定应当在15日之内在这个区法院起诉。你看,这份裁定书刚下达2天,还在异议期限之内。”
大妈好像明白了,什么也没说,全然没有了起初那样大的火气。
“遇到事情想办法解决就是了,不要仅仅纠结于文书中的一、两句话。当然,如果你们愿意调解,我们也能出面帮助解决你们之间的纠纷。”老陈继续说。
大妈摇摇头,默默地走了。来咨询的人,像大妈这样的可是不在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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