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25日 陆先生走了!
距离今天,刚好6周年。
那是2010年冬天,我们相识在顺德, 那年我22岁,他26岁。
豆蔻年华,本来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结果我偏偏长得跟个不倒翁似的,大眼浓眉俩酒窝,看到这里觉得还行哈,标志性的优势我都有了,就是胖,那是真胖,身高不到157,体重已到120,就是说平均每CM就内存0.77斤的肉,不吃饭减不掉,运动怕累。
就连无数次被人打击的吐血,依然减不掉。
记得当时公司有个总助,本科生,很帅,也年轻有为,无意中在不知哪个同事的桌子上看到我留下的笔记,不知是签名还是手稿,反正就被他留意到了,就问同事这是谁写的字?就很想认识我,跟大家同样的认知,字如其人,觉得我能把字写得对得起人也就应该长得也标志。
可能大家都很忙,这事儿就过了很久。
突然有一天同事突然告诉我,你真该减减肥。
我问,为啥?
她说“昨天我跟总助就在你后面,我说你就是那个写字很潇洒的那个女孩”
他看了你背影一眼,哦了一声就没下文了,她说。
又接着打击我“从此以后他再也没问过你”
看吧,我的抗打击能力多强,帅哥都没用。
我除了长得圆,又不丑,只能说是被身材耽误的美女。
怎么办?
陆先生喜欢。
对于一个从小缺爱,又特别自卑的女孩来说。陆先生的到来,就是真爱。
他喜欢我走起路来颤颤巍巍的身材,喜欢我笑的样子,喜欢我对生活不服输的一面。
我们恋爱了。
那是一种什么状态呢?就如流浪的孩子终于有了一个家,还附带一个给你温暖的人。
那时候,到现在我依然觉得那时候是最幸福的。
他了解我有洁癖,所以一套衣服从不隔夜。
他知道我生理期是哪天,会提前做准备,不让我着凉。
他知道我爱吃哪家的粉,哪家的小炒肉,以及爱穿哪个牌子的衣服。
通俗来讲就是,在他面前,我不用急着长大,不用着急挣钱,因为身后有他。
就连生气都找不到理由。
…………
2012年的今天,若是没有那场噩耗,我已是两个孩子的妈妈了。
他在回老家的路上,遭遇了车祸。
硬是没有挺过来。
我再去见他的时候都已经封棺了,因为家里还有老人,尸体不能放太久,白发送黑发本就是大不敬,也为了不让老人太伤心。
那时候,我肚子里都有2个小宝宝,4个月。
而他回家也是为了结婚做准备,想让我体面的,风风光光的去他家。
生命刹那间戛然而止的时候,一个正常人要有多大的勇气才能面对。
到最后连哭都哭不出来,到现在我都没眼泪了。
总是觉得他还在,就在身边,不远处。
那时候总能看见他,也不怕。
他有老母亲在,80多岁,他是最小的孩子,家庭条件不是太好,家里住的还是那种破旧的瓦房,房间之间没有门,用帘子挡着。
老母亲比我坚强,没有一蹶不振,没有逢人就大哭大闹诉说不幸,一直在感谢来送他儿子的人。
我看到了,母亲的眼睛肿的都没有张开过,只是她想让孩子安静的走,为了让孩子安心的去。
临走时我把我们俩存的3万块钱给了母亲,我告诉她,这是陆先生给你养老的钱。
您要好好的活着。
…………
回到我们的家,给我买的红枣还杵在那里,他走之前购买的煲老母鸡的料被风吹窗户打落在地上,他走之前洗的衣服也还挂在阳台,一直摇摇晃晃,还有那条他最爱穿的花裤衩,他一直认为花裤衩是一个男人优雅的标志,我总是告诉他,这是浪骚贱的标志。
这些东西一直放了很久。
我没有主动去收拾的意思,或者说,我总认为他会回来收拾。
因为伤心过度,又失联,最终表姐找到了我,陪了我半个月,最后干脆退掉房子,该扔的都扔了,她又带我去了医院做了引产,因为身体太虚,引产过程中突发大出血,抢救,又住院十多天。
一切都要重新来过,要活着,对逝去的人来说是一种对生命的尊重,对父母,是一种责任,义务未完成还得继续。
不仅要活着,还要漂亮的活着。
他离开半年后,我才开始慢慢的走出来,重新审视自己。
上班,同时又报了会计学习。
每天坚持跑步1个小时,就算生理期来不跑也要走5公里。
后来,什么都会做,炒菜知道什么时候放盐比较好吃,什么衣服不能用洗衣粉只能用洗衣液,家里备半年的红枣,使劲吃都吃不完。
后来,瘦到45公斤就再也没有长回去,连脖子都长了,整个人都整容般的脱变。
现在,我有了自己所坚持的东西,它能养活我,也能让我看见世界和生活的美;我也学会了思考,让自己从容的活着。
前段时间上QQ,小魏联系了我(小魏是陆先生的外甥,大姐的儿子)说母亲现在精神挺好,大姐二姐哥哥都很孝顺,生活也越来越好,老母亲儿孙满堂,在享受黄昏时的阖家欢乐。
在经历生死与离别之间,我们往往都忽略了存在时的美,你若还在,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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