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时代的开篇是陈清扬找王二证明她不是破鞋。这似乎很可笑,一个人是破鞋,似乎可以证明。而不是破鞋,又如何证明呢!连世界上最不文明的国家也开始试用无罪推定的准则了,我们如何让一个文明人脱掉裤子证明自己是贞洁的。这好像比无神论者事事引言上帝还要荒唐。可这荒唐的事,究竟又发生了,不是在小说里,不在陈清扬身上,而在我的身上。
我已拿出了似乎十分充足的依据证明自己是敬畏法则和认真工作的。可因为队副不能看到我,就说我是个不守规矩的人。我拿出了依据,他说他不信那个依据,他只相信自己的眼睛。我想这原因很滑稽,就像陈清扬的清白人人熟视无睹,而其乳房坚挺总令人难以忽视。我抗议,可抗议是乏力的,我的名字通常在大字报上占据鳌头。站在排头久了,自然就是反动的了,知真相者少,自然是百口莫辩的。于是渐渐地就真的成了不守规矩的负面典型了。这就是权力之可畏处。其实,权力并不总是可畏惧的,毕竟一纸大字报。关键是讹言。讹言因其趣味性强,传播尤胜于麻木不仁的大字报。
讹言的传播,层层添加,烩成何等美味尤难预知。譬如,老实的武大郎被施耐庵炒成天下第一公案。陈清扬拗不过看客的欲望索性就做了破鞋呢。
我呢,向以道德君子自居。今日,岂要随同他们一道沦落破鞋之流?
我曾经十分排斥自己被队副拉入破鞋的反动派。于是,既遵法律,也尊队副。队副说,你何必如此尊法,法又看不到的。我想回之以四知,想来还是算了。后来的情况更糟,所从事者逾多,皆不在我之所应从事之列。稍有迁延,已落反动之名。于是,索性尊法不尊队副。
结果,人人不满。以前从事,如今不从,自然引起新从事者之怨言。怨言又播,恶名已构,于是不能洗白了。
嗟乎,我不能洗白,尚可以一自艾之文疏解。如不能表一言者何,岂填众人之壑,服队长之志,以甘为一破鞋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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