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朋友G和男友的故事,她看到我写的,“当初自己裸辞来上海,是因为这里有闺蜜有死党有户籍”,而她去米国什么也没有,不想去米国。从省会城市到米国,地理上应该是3联跳吧,地理上容易,心理上的3连跳难。
想说,我当时没有男友哦,或许闺蜜死党重要性大于男友?不清楚,但清楚的是,人要离开一个圈子,到另外一个没有圈子的地方去,的确是不愿意的。
当初裸辞逃回上海一样,这里有同学有闺蜜有户籍,但也不那么情愿来的,至少不是开开心心,迫不及待想过来,拖到了最后一刻,已经没有别的办法,和退路,违约还赔了原单位钱。
当时已经和某高校签了协议,想着在高校做老师也不错,没有很大压力。当时SN一句话,让我第二天返回了上海,面试了3个公司,最后用朋友公司签约落户。
她没说什么大道理,就说了一句“你舍得这里的灯红酒绿么?”(原话忘记了,大意如此。)当然现在明白,这个城市不论多么灯红酒绿,荣华富贵,和我没有一毛钱关系。但当时年轻,too young too naive。也不是舍不得这里的灯红酒绿,其实是内心已经在翻腾纠结来还是不来,不过SN这个女人作为外力是助推手。
读书几年中,象刘姥姥进大观园一样,和闺蜜们几乎走遍了这个城市的大街小巷,隔着橱窗多次不眨眼地盯着只在杂志上见过的奢侈品,买不起,看看也是好的,至少feast to the eyes吧。
学校附近的百盛商场,被我们玩笑说,闭着眼睛都可以走出来,因为几乎每天去逛一次。服务员的态度都是很好的,尤其是一楼卖香水的柜台,我们某次去试香水,两只胳膊上涂了4种香水,每只胳膊上喷两种味道香水,小臂一种,大臂一种,闻的鼻子辨别不出来哪种香水好。
试香水只有两只胳膊,试指甲油好!手指加上脚趾有20个指甲,即便一个指甲涂一种颜色,20个指甲也够用了。当然没有涂20种颜色,10个指甲没涂完,就觉得够了。
几乎来过上海的人,回去都会被问到,是否习惯这里吃的东西,因为大家印象中上海菜就是甜。当时我们几个除了小野南方人,我们都是北方人,一致习惯这里吃的东西,不是想象中的甜,学校食堂不是地道的上海菜,估计经过改良。其实吃过上海菜后,觉得无锡的食物才叫甜,上海的食物喜加浓酱油,最多叫赤酱而已,不怎么甜。尤其是这个城市汇聚了全国各地的食物,地道上海菜,我们吃的不那么多。
我们都喜欢红烧肉,当时是学生,但我们几个每个周末都会找个餐馆边吃边聊。如果外地同学来上海找自己玩,那就是大餐了。只要外地同学来,几乎都是去虹桥人家吃饭,那里的红烧肉好吃。
当时朋友从金华过来找我,一起乘车去朱家角玩,朱家角的风景早已不记得,但是我和她一人拿一只扎肉(红烧后扎起来)在桥上吃的津津有味,那个时刻一直记得。
除了在上海玩,我们后来迷上了杭州,经常杀到杭州去买丝绸制品(估计是假丝绸),买完去楼外楼吃饭。至今记得楼外楼的那个东坡肉,味道那叫一个好,想起来都流口水;从来不吃鸡肉的我,也觉得叫花鸡怎么那么好吃;此后有一段时间,只要周末在外聚餐,必点西湖牛肉羹。都是楼外楼惹的祸!
除了周末聚餐,最后一年经常在宿舍做饭,说做饭,不过是用电饭煲煮点粥,配上学校食堂的菜。小野每周回次家说,“在家觉得喝粥是猪吃的东西,没想到在宿舍里喝粥这么好喝!”吃过很多高档餐厅后,吃过各种风味的菜,最怀念的,除了家乡菜,就是读书时在宿舍里煮的粥了。
说完用的,穿的,吃的,怎么能少的了娱乐?
当时都斥资买了电脑,说是写论文,其实是方便买盗版碟片,在电脑上看各种电影。不论是奥斯卡的,还是小众的,都看。这一点不得不承认,闺蜜们带我看的无数的电影,提升了自己,究竟提升了什么,也说不清楚。或许从前同事的评价中可以看出一二吧。
前同事说我,“感觉米国的男电影明星,没有一个你不喜欢的呢?”博爱!
娱乐方面印象最深的当属哥哥去世,闺蜜买张国荣的一个演唱会的DVD循环的播放,没日没夜的放,我被动地没日没夜地听,最终喜欢上了《风继续吹》这首歌。然后梅艳芳去世了,大街小巷音像店都在梅艳芳的歌曲,闺蜜没有循环播放阿梅的歌,而是播放校长的歌曲,老鹰乐队的歌曲。
最喜欢的还是Bee Gee乐队的歌曲,最后一首歌是和嘉宾席琳迪翁合唱的Immortality,这首歌和几个死党们,夸张点说,足足在宿舍里听了半天,至少20遍,说好了要把英文歌词歌词背下来的,最终没有。但记得我们听着歌曲最后的高潮部分,we don't say goodbye,个个热泪盈眶,瞬间理解了迈克尔杰克逊的歌《you are not alone》
小L,W女人,SN,小野,“滚”过来聚餐喽,we are not alone, and never will 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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