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本是中国人最重视的传统佳节。在这举家团圆的日子,没想到竟出了“老虎吃人”的“悲剧”。但是,我们都知道,这并不是第一次发生“老虎吃人”的“惨剧”,早在这之前,就已经发生过“游人在游乐园,不听劝告私自下车,致使自己被老虎咬伤致死”的事情,曾引起了“轩然大波”。没想到这才事隔不久,竟然又出了相同的事情,这到底是为什么?这也值得引起我们大家的深思。
对此,大家也议论纷纷,意见不同。有的人问“老虎吃人”,是因为游乐园的安全措施不到位吗?可是据新闻报道,因为老虎是十分危险的动物,所以隔绝老虎和人的铁栅栏有3米之高,而且都有警示标志。一般人都会知道危险,退避三舍。至于那个游人,是因为逃票才不顾警示翻墙而入的。
那是这个老虎的错吗?它误把游人当“食物”,所以才穷追不舍。可是,我们知道老虎毕竟是低等生物,是没有智力的。难道你指望和它谈事情的“对错”吗?况且当游人翻墙而入的时候,本来饲养员已经成功转移老虎的注意力,这个游人是有“逃生”的可能的机会。
可是,他由于手机丢失,返身重新去寻找手机奔跑时,因此引起老虎的注意才被吃掉的。对于老虎老说,它也很无奈。掉进笼子就是它的食物,吃自己的“食物”,难道有“错”吗?!那难道是饲养员的错吗?我们知道,当游人进入老虎的笼子时,饲养员就已经给这个游人制造了“逃生”机会,可是这个游人因为手机,“痛失良机”,才会导致自己的死亡。你说,这关人家饲养员什么事?!
所以,我觉得还是这个游人自己的错。他不顾栅栏外的警示,自己将自己送到了老虎的身边。在饲养员为他创造逃生的机会时,他也因为手机“因小失大”。没想到自己是“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到头来,只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当然,对于这个被老虎咬死的人,我还是深表同情,这毕竟是活生生的一条生命。他的离去,是一个家庭,甚至两个家庭的破碎,而且又是在这举家团圆的日子,白发人送黑发人,其中的心酸痛楚,又有谁能体会?但是虽然自己也不忍心看到这样的悲剧发生,可是我还是忍不住想问:“老虎吃人”这个事情,这个游人就真的没有错吗?!
我们大家都知道,游乐园对于那些危险的动物,都会有醒目的标示并注明“危险,游客不可靠近”等字样。可是,对此,总有人想突出自己的“与众不同”,时常做出一些“艺高人胆大”的独特行为。因为他们的虚荣心作祟,想让大家对他产生崇拜之情。于是,他们时常无视游乐园的警告标示,不顾众人的阻拦,毅然决然的去做自己想当然认为那些没有危险的事情。
当然,事情当然没有他们想象中的那么简单,对于无视规则的人,生活一定会让他“后悔,并且付出“惨痛”的代价,以此来警示后人。这真的印证了那句话“不作就不会死”。但是,对于前人的那些教训,还是有些人不相信,于是他们用自己的生命再一次去验证。等他们真正明白“前人诚不欺我”时,往往早已经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这种事情,在我们身边也经常发生。记得小时候,在离我们家的不远处,有一处大水沟。那的水很深,大家时常去那玩耍。尤其每年到夏天最炎热的时候,总是有大人和孩子前仆后继的去那游泳。可是,要知道那并不是正规的游泳池,只是厂子里排除的废水而已,没有任何安全措施。所以,虽然在水边有明确的警示标志“禁止游泳”。
但是对此,很多人熟视无睹,总是抱着侥幸的心理,认为是别人“大题小做”,自己会游泳难道会淹死。但是,我们知道“淹死的往往是会游泳的人”。所以,对于这些抱着侥幸的人,或许他们一次没事、两次没事,但是谁敢保证他们每次都如此幸运。而且,对于这些无视“规则”的的人,都最终都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同样的,那些“违法犯记”的人,他们运用自己的一些小聪明,就钻法律的空子,为自己赢取利益。认为自己的计划是“万无一失”不会有什么差错。但是,他们忘记了,“法网疏疏,疏而不漏”,没有什么事情是真的“万无一矢”。我们常说“举头三尺有神明,不是不报,时辰未到”。天下也没有白吃的午餐,如果你做错了事,就会付出相应的“代价”。
所以,虽然游乐园“老虎”会“吃人”。但是,我相信只要你遵守规章制度,不把自己送到笼子里让老虎“吃”,老虎就是想“吃”你,那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同样的,只要我们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不“坑蒙拐骗”,不“投机倒把”。那么,在如今“法治社会”,是没有人敢“吃”你的。因此,我觉得“老虎”到底“吃”不“吃”人,最终的决定权还是掌握在我们自己的手里,你们说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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