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对《培根论说文集》这本书相当推崇,逢人就推荐,因为他几乎把世俗层面那些“理”说了个底朝天。它对于普通的人的意义就好像马基雅维利的《君主论》对于一个政客一样。虽然后来我觉得它比不上一些超越世俗层面的古籍更经典,但是它却影响了我自己的写作风格。现在回头看看我自己写的那些随笔,都有点“论说文集”的影子。
《论狡猾》是《培根论说文集》中我比较喜欢的文章,而且它很实用。我非常认同“聪明和狡猾差距很大的”说法,就如同培根说的:
有的人在营求结党上很能干,而在别的方面则是无能之辈。又,懂得人底性格习惯是一事而明白事理又是一事;因为有许多揣摩别人底脾气揣摩得十分周到的人在真正办事上却并不怎么能干;有些人作事底基本是在欺骗他人和(如我们现在所谓)在他人身上玩花样,而不在乎他们自己处理事务之坚实可靠的。
狡猾,小聪明对于做事没什么太大用处,顶多是一种社交上的精明,是一种“劣等的”智慧,而且从总体上说,对于整个团体是有害的。培根在这里列举了他那个社会的种种“狡猾之举”,这种列举远远不足以描述这类人,但他的撰文很有意义,它让我们认识到狡猾的危害和辨别方法,让我们有意去远离这些人,就如同所罗门有言,“智者自慎其步骤:愚者转向欺骗他人”。狡猾是一种“自欺欺人的愚昧”。狡猾之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自己的伎俩不为人所知,其实它早已被古人界定,很多人都能看出来。狡猾的愚蠢之处在于:它容易让自身出现盲点,以为自己比别人都聪明。要知道别人看出来不说并不代表他们笨,只是他们不屑于这种“小聪明”,因为这种“小聪明”不是一种才能,是被鄙视的,这是有区别的。
这世上没人愿意跟狡猾的人相处,谁都愿意和没有心机之人在一起。狡猾之人也许能会在生活和职场上占得一些便宜,但他们注定是孤独终老,因为没人喜欢这种人,当你的狡猾没有用武之地,没有人让你耍滑头了,你还能怎么样,毕竟人与人之间的相处总是要真心换真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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