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父为王,是世代国王的后裔。他身材五短——我们的人多是如此,体壮如牛,虎背熊腰。母亲年十四,父亲迎娶了她,女祭司断言他们会子孙繁衍。这是门好婚事:母亲是独女,家财终会归其夫婿所有。
直到大婚,他才察觉母亲的呆痴。外祖父格外用心要盖头直遮到庆典,父亲依从他。她若貌丑,终归有仆女僮男。盖头终于掀开,据说母亲笑了。人们由此得知母亲愚痴。新妇是不笑的。
我,子嗣,生下时,父亲把我从她怀里夺出,交给乳母。接生婆怜母亲,给她一只枕头抱着,换下我。母亲便怀抱枕头。她似乎未觉察这偷梁换柱。
我很快失宠:体小,羸弱。我不敏捷。我不健壮。我不会吟唱。尚可称道处是我不病殃殃,牵掣住同龄人的风寒抽搐于我无染。这令我父愈发生疑。莫非我是被调了包儿,实为妖孽。他闷闷不乐看我,审视。我的手在抖,我觉到他的目光。母亲也在,葡萄酒正垂涎到自己身上。
我五岁,轮到父亲做东赛事。远至塞萨利和斯巴达的人们前来,我们的库房因他们的黄金而渐殷实。百名奴仆耗时二十天压碾跑道,清理碎石。父亲决意办一场当代最优胜的赛事。
我记得最清楚的是赛跑选手,他们栗色的身躯油亮光润,在阳光下的跑道上伸展。他们混杂一处,阔肩的壮年,还没长胡子的少年,他们的腿肚都厚累着肌肉。
公牛已宰,将最后的血淌入尘土和暗色的铜碗。它安静死去,是将始竞技的吉兆。
赛跑手聚集在父亲和我坐的礼台前,周围是我们为取胜者备下的奖品。双耳葡萄酒搅拌金罐,三足锤制青铜鼎,稀有铁枪头的白蜡木矛。但是重奖在我手里:一只暗绿的叶冠,新剪的叶被我的拇指摩得发亮。父亲不情愿地把它给我。他劝慰自己:我不过一时拿着。
最年幼的少年们先跑,他们等着,在沙地上倒换着脚等祭司颔首。他们正初长成,骨骼尖削颀长,支楞在紧绷的皮肤下。我在这数十深色蓬乱的头顶中瞥见一个淡色的。我探身看。那一头发在阳光下亮得像蜜似的,发中一抹金光——王子的头冠。
他最矮,还带着与别人不同的童稚的圆润。他的头发长,用皮子系在头后。头发在他后背深色裸露的皮肤上灼灼放光。他的脸,转头时,却有着成人的肃穆。
祭司击地,他掠过年长少年密集的身子。他跑得轻松,脚后跟飞闪着粉红,就像吞吐的舌尖。他胜了。
我看父亲从我膝上拿起叶冠,为他加冠;叶子衬着他头发的光泽几乎像是黑的。他父亲,佩琉斯,前来领他,得意含笑。佩琉斯的王土比我们的小,但是据说他的妻是个神女,臣民也拥戴他。我父艳羡地看。他的妻痴呆,他的儿子慢得赛不过最年幼一组。他转身向我。
“生子当如此。“
我的手没了叶冠觉着空荡。我看佩琉斯王拥着儿子。我见那少年将叶冠抛到空中又接住。他大笑,脸上是胜利的光亮。
*
此外,我记忆中那时的生活只是些零散的画面:父亲在王座上愁眉不展,一匹我爱的精巧的玩具马,母亲在岸上,回眸爱琴海。在这最后的记忆里,我在为她打水漂石,噗,噗,噗,石子掠过海面。她仿佛爱那水波荡漾的样子,散去复为平镜。也或她爱的是那海。她额角上一道微光四射似白骨的印痕,是她父亲用剑柄打她留下的伤疤。她的脚埋在沙里,脚趾从沙里翘出,我找石子时便小心着不惊扰到它们。我找到一颗,抛出,欢喜自己擅长这个。这是我对母亲的唯一记忆,那么绚烂,我几乎断定是我的臆想。毕竟,父亲不太可能让我们独处,他的痴呆儿子和他愈发痴呆的妻。而且我们是在哪儿?我不认得那海岸,那沿岸的景色。从那后多少世事沧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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