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相对性的突破:
一突破主体的相对性,未突破责任的相对性
1不纯正的利益第三人合同
2由第三人履行
二相对性规则的例外
1纯正的利益第三人(基于有效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或法律规定,第三人未放弃)
2交强险,第三者责任商业险
3分包人或实际施工人的连带责任(发包人可以以总承包人,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为共同被告)
4非法转包时,发包人对实际施工人的责任
5单式联运合同,债务人与承运人共同责任
6旅游纠纷,单位形式订立的合同,个人也可提起诉讼
合同相对性的突破:
一突破主体的相对性,未突破责任的相对性
1不纯正的利益第三人合同
2由第三人履行
二相对性规则的例外
1纯正的利益第三人(基于有效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或法律规定,第三人未放弃)
2交强险,第三者责任商业险
3分包人或实际施工人的连带责任(发包人可以以总承包人,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为共同被告)
4非法转包时,发包人对实际施工人的责任
5单式联运合同,债务人与承运人共同责任
6旅游纠纷,单位形式订立的合同,个人也可提起诉讼
本文标题:民法典——合同相对性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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