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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发文:住房按套内面积算,那遇拆迁应怎样补偿?

住建部发文:住房按套内面积算,那遇拆迁应怎样补偿?

作者: 凯诺征地拆迁律师 | 来源:发表于2019-02-28 13:54 被阅读0次

      2月1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发布《关于等38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通知》显示,住建部组织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起草了《城乡给水工程项目规范》等38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工程规范住宅规范,在征求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意见的同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15日。

      此次38项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中,包括了《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住宅规范》”),全文约3.1万字。

    《住宅规范》第二部分2.4.6条指出,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

      此前,相信每位购房者在听到有关“公摊面积”时就会有一肚子的抱怨。

      而去年尤为更甚,更是引得相关人士与媒体争相报道:

      2018年7月,“瞭望智库”微信公号发表文章:花了100平米的钱,却只买到一个70平米左右的房!

      2018年8月,新华社对此发表评论《买100平米房子只得70平米,"公摊面积"让我们很受伤!》

      2018年9月14日,新华社发表调查文章《买100平米得70平米:公摊面积7大乱象》

    这也是住建部首次在官方文件中明确提出房屋应由套内面积来进行交易。那么在遇拆迁时将如何计算补偿?

      可根据以下规定来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十二条,该条第三款规定“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中明确规定,征地涉及拆迁农民住房的,必须先安置后拆迁,必须要妥善解决好被征地人的居住问题,保障被征收人的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因此,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必须是要拆一还一的原则。

      虽然在我国的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公摊面积是否补偿与应如何补偿的问题,但在一些省市自行出台了关于“公摊面积”相关补偿的规定,所以想要知道具体的补偿办法则要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是否有关于此方面的补偿规定,如若没有,在拆迁实施过程中也要确保在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争取做到拆一还一的补偿标准,尽可能的将自身利益最大化。如有此方面的拆迁法律难题可及时咨询专业拆迁律师,谨防拆迁方利用地方红头文件将你打发!

    拆迁安置房的质量问题

      而对于选择产权置换的被拆迁人来说,则要注意《住宅规范》中这个规定:

    《住宅规范》提出:新建住宅要全装修交付

      城镇新建住宅全装修交付,即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全部铺装或粉刷完成,给水排水、

    供暖、通风和空调、燃气、照明供电等系统基本安装到位,厨房和卫生间的基本设备全部安装完毕,达到基本使用标准。

      同时,住宅交付时应当具备接通水、电、燃气、暖气等条件,配套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安全防护设施验收合格。

      同时,《住宅规范》对房屋验收交付给出了详细的标准。如对放水工程要求,防水墙、地面无渗漏、无积水;抹灰顶面的要求则是,粘结牢固,无空鼓,表面平整、洁净,无裂缝,无爆灰等等。

      我们暂且不论此规定何时实施,但这些事项也是我们在选择安置房时需要特别关注的点儿。它将是我们未来的长久之家,千万马虎不得,一定要在收房时注意房屋的各种质量问题。而在此之前,各地都会有因安置房质量问题而产生纠纷的被拆迁人比比皆是。

      这就要求你在签订协议时一定要讲这些问题明确的标注到合同中去,以防拆迁方钻其漏洞,等到验房不合格时各种利用“合同中并未明确规定”为由而进行推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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