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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民告官“符合什么就有机会赢?“偷拍、偷录”但不侵犯他人

征地拆迁“民告官“符合什么就有机会赢?“偷拍、偷录”但不侵犯他人

作者: 凯诺征地拆迁律师 | 来源:发表于2018-08-21 18:16 被阅读2次

    随着征地拆迁的项目逐渐增多,涉及到百姓利益的问题也随之而来。在征地拆迁中,最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就是拆迁补偿了,虽然国家这几年在大力的改相关拆迁政策,但是在拆迁当中仍有不少问题存在着。那么,对于被拆迁人来说,只能通过法律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民告官”一般情况下能赢吗?

    一、拆迁诉讼到底是行政诉讼还是民事诉讼?

    征收补偿条例中“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的模糊概念,无论是在理论界还是在实务界,都引起了广泛争论。

    实际上,在目前的审判实践中,行政和民事两种诉讼形式都有。被征收人对补偿协议不 服的以行政诉讼为主,也就是“民告官”;被征收人不履行协议约定义务时,房屋征收部门多以民事诉讼提起诉讼。

    一般情况,应该优先行政诉讼,但不排除民事诉讼。为什么呢?因为民事诉讼在补偿等问题上更充分一点,而行政诉讼的好处是举证有利于某一方。同时补偿协议,其实是以合同形式体现的行政决定。所以从协议有争议一开始就纳入行政诉讼,有利于彻底解决纠纷。

    二、民告官,能赢吗?

    我国目前的行政诉讼制度是建立在‘民告官’基础上的,行政机关只能当被告,不能当原告。因此,作为被拆迁人,是有充分把握,才会民告官。

    长期以来,在拆迁过程中,作为被征收人的普通老百姓相对于房屋征收部门来说,是弱的一方,法律规定中也更多地倾向于保护弱的一方,也就是“民告官”中的“民”。但近年来,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政府遭遇被征收人拒不履行协议的情况也偶有发生。

    在征地拆迁纠纷中,只要政府有存在违法行为,被拆迁人都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当地政府征地是否有省级政府或者是国务院的批准征地文件,如果没有,地方政府征地就是从根本上违反了法律。

    2、在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征地的文件的情形下,政府的补偿标准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的话,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3、征地补偿是否及时、足额的发放到失地失房农民手中,是否按照先补偿、后拆迁的原则进行的征地活动。

    如果当地政府不符合上列三项标准,都是违法的。

    当然,在“民告官”案件当中,取证难是老百姓深感头疼的一大障碍,不过,今年最新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老百姓有了调取证据令,可申请调取证据令来助一臂之力。

    该规定除了明确人民法院可依职权调取证据外,还规定对原告不能自行收集,但能够提供确切线索的证据,可申请法院调取:如户籍等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而须由法院调取的证据材料;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及其他确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材料。

    三“偷拍”、“偷录”无害他人可作证据

    对于证据的审核认定,其中一条规定引起广泛关注:以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获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对以“偷拍、偷录”等手段获取但并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并不一律排除,如行政机关在其职权范围采取法律未禁止、不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方式收集的证据,不得作为非法证据予以排除。

    因此,在征地拆迁当中,被拆迁人一定要及时的把握住维权的机会,同时也要在不伤害他人的情况下保护好自己的维权证据,比如录音、祯频、相关征地拆迁的材料等,取得证据后,要第一时间咨询专业拆迁律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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