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有些爱好,因为是人。
记不得什么时候就会拿毛笔,应该是很小很小的时候,感觉天生就会。毛笔字一直比其他的笔写的字好看,小学的时候有书法课,是语文的一部分,老师也不会教你什么,只是让你自己按语文书后面的字帖去写,至于写成什么样老师好像不大在意。可老师第一次看见我的书法作业就吓傻了,半天憋出一句话“是你写的吗?”。
写、字感觉后来的日子里字一直都那样,随着年纪的增长,停留在小学阶段水平的毛笔字也就不那么出众了,淹没在人群中的自己从学校到工厂再到这个扯淡的社会,唯独靠毛笔字骗了一个媳妇,然后就丢下了笔墨。
写、字辗转经年,终于流落到那张桌子前,闲得发慌的日子里又拿起了毛笔,却发现天赋早已随着岁月流逝,变成了一坨墨汁,连化都化不开了。
写、字骨子里终究是喜欢的,闲暇大把的时间除了健身就是写字了,即使不好看还是写下来了,从乱写到写贴到选择自己喜欢的写再到乱写,笔没有停过,天赋没了,时间来凑。
写、字没有功利心的做一件事总是欢喜的,不写大字的目的简单纯粹,是成本太高。小字就好多了,一张纸写满了翻过来再写,也费不了几滴墨。高兴了就读点这方面的书,不开心了就涂鸦点江湖体,这样就好。
写、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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