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圈中的正常婚恋已是吸睛无数。鹿晗关晓彤公布恋情的时候,微博瘫痪,正在结婚的新浪程序员被紧急召回,一份恋情压力了另一份恋情。赵丽颖一个“官宣”两个字的微博,即可引爆热搜;张继科和景甜不过同时发了一条微博,就被人知道是公布恋情,两百万赞到手。
非正常的恋情更是如核弹一般,不说那耀目的光芒,光是冲击波就让人肾上腺素激增,刺激得观众们心脏狂跳,大呼过瘾。鉴于圈内出轨之事太多,此处不再赘言。
出轨一事如此吸引眼球,出轨之人,都自觉不自觉低下了自己的头,似乎天然就站在道德的谷底;而观众们对目中的丑恶现象大加挞伐,似乎天然就站在道德的高点,Why?
01
何谓出轨?为何不能出轨?为何出轨就人人口诛笔伐?这是什么道理?
作者眼皮浅,未见有人问过如此问题,唾骂出轨乃天经地义之事,居然还要说出道理?!还有没有三观了?
但作者拼着此文阅读10+,也想要理一下这个逻辑。
细究之下,这个问题其实很复杂。如果说出轨是个人神共愤的事,违反了公序良俗,为何连旨在维护公序良俗的法律都不太想管这个事?遍翻《婚姻法》,似乎只有一条与此事相关,即第四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
这种写法本身就挺模糊,最精确的词是名字和数量词,最模糊的词就是形容词,形容词不量化、不具体化,就很难评判、很难确定对错。为何《婚姻法》不直书:婚姻期间夫妻双方不得出轨?
要厘清这个问题,就要定义什么是出轨。
先把出轨分成精神出轨和肉体出轨,这两者是不是都算出轨?
精神出轨只怕是禁之不绝的,不然腹诽也是罪了。法律从来不会把意图犯罪视为罪行,否则春晚上宋丹丹大喊“我十分想见赵忠祥”,就是出轨了。作者也是十分喜欢高圆圆,时常假想与其缠缠绵绵,这也应该不能算出轨,至少我老婆不认为。
或曰:这种假想不算,必须是现实中能够互动的,可以聊天、可以约饭、可以看电影逛街。这个界限就比较难以划清,如果双方都把这份爱深埋心底,老是有事没事凑一起聊聊天,算不算?仅限于以上活动、暧昧状态算不算?表白了算不算?亲吻了呢?
鉴于以上都不好把握,最为公认的出轨,就是有了性的发生,抓出轨的最高境界就是把两人堵在床上。
那么,现在的问题转化为:婚姻期间,一方与其他方有了性,是不是就严重伤害了另一方,以致于公愤极大?
02
表面看,不考虑患病的因素,有了婚外性行为,只要继续回到家庭中,其实根本没什么影响,人还是那个人,有了一次性行为不会有任何变化,也不会损害任何人的利益,比如说单纯的一夜情。
但如果仔细研究,麻烦还是挺大的。为何麻烦大?这就要先弄清婚姻的目的。
男女确定一个固定关系由来已久,追根溯源可直指原始社会的父系时代,母系社会是没有固定关系的。为何到了父系时代,男女关系固定的现象就出现了、就很重要了?
这源于婚姻的第一个作用:性的独占,而性的独占源于没有办法进行亲子鉴定。
母系社会,女性处于生产和生活的主导和支配地位,按母系计算血统和继承财产,养育后代的责任在女性身上。女性能够确认谁是自己的后代,因此男女关系固不固定无所谓。
父系社会,男性成为生产的主力,开始按父系计算血统和进行财产继承,并主要由男性来负担养育后代所需的资源。这时候问题来了,如果男女间没有固定关系,男性没办法100%确认谁是自己的后代,长得像不像只能当参考,滴血认亲更是乱谈。
于是,男对女的性独占制度开始出现,没有DNA检测的技术,那就只有通过制度来保障。经济学认为,资源都是稀缺的,有稀缺就会有竞争,而约束竞争最高效的制度就是产权制度。所以,婚姻首要约束的不是夫妻之间的关系,而是阻止同性之间、特别是男性之间相互侵犯各自的性伴侣。这逻辑和私有财产制度、产权制度如出一辙,婚姻就是性的产权制度,以保证所养育的后代是自己的后代。
03
问题是时代变化了,亲子鉴定技术已经成熟,基本不会出错,女性的经济能力也已与男性基本平等,单独抚养后代没有问题。如此,性的独占还有道理吗?性独占的理由都消失了,出轨是不是没问题了?特别是避孕套的发明,让性脱离了生育的功能,独立成为一种愉悦的享乐。当不再有生育风险时,是不是可以随意享受性的美妙?
性是一种生物性行为, 它与吃喝拉撒睡一样,是人类的本能,前贤早有雄言:食色性也。自然界中,只有少数动物是单一配偶,大多数都不是,人类其实也不是单一配偶的生物,道理很简单,生物追求的都是自身基因的最大化传播,只有广撒网,才能多结果。数千年时间里,人类都是多配偶的,无论中外。单配偶制度只出现在近现代,中国也不过是在1950年才变成一夫一妻制,而现今世界上还有71个国家实行一夫多妻制,比如穆斯林国家、比如中东。
糟糕的是,生物学更是证实,相处长久的两个人,彼此的性欲会逐渐降低,这是激素的问题,与道德无关,婚姻的杀手就是朝朝暮暮。所以有原配恨自己的男人,你要找也找个好的,找个长这样、比我差这么多的是什么意思?
无他,唯新鲜耳。
我们接受单配偶,是缘于认为爱情是自私的、是独占和排他的。但问题是,以爱情作为婚姻的前提,在人类文明史上并不超过百年。爱情是一种情感,性是一种生物行为,婚姻是一种制度,三种关系彼此独立,并不一定要三者俱全,才不是耍流氓。
有爱情不一定有性,有性不一定有爱情;有爱情不一定有婚姻,有婚姻不一定有爱情;有婚姻不一定有性,有性不一定有婚姻。《婚姻法》从没有规定,婚姻要基于爱情。通行的观点把三者强行捆绑,才会造成种种困惑、引出幕幕悲剧。
什么是爱情?爱一个人不是应该盼对方过得更好吗?你爱对方,对方就一定要同等程度地爱你吗?爱是不能变的吗?爱一定就要一辈子吗?当爱已成往事,当对方对自己已经不再热情,而遇到了更能给他/她激情的人,不能放手送上祝福吗?
难怪有文章分析,婚姻制度迟早会要消亡。
但实际上,婚姻制度很难消亡,因为婚姻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作用:抚育后代和赡养上一代,这个作用也可以称为婚姻的经济制度:抚育和赡养需要夫妻双方同等地付出精力和经济,这就要保证双方的收入须全部归入家庭,以保证资源够用。
04
幼时看偶像剧时一直好奇,豪门贵族们怎么那么爱好联姻,非得把毫无感情的子女扭在一起,才能放心大胆地合伙做生意,就此一举,造就多少痴男怨女、多少爱恨情仇,生生把一个三集就能讲完的故事拉到50集。
贵为豪门,智商自然在线,执着于这么做一定有其道理。联姻差不多就相当于合伙开公司,没有一纸婚书,就像没有工商登记、没有营业执照一样,不受法律保护。结了婚,法律就会规定,婚后夫妻双方的任何收入,都属于共同财产,这些财产还可以代代传下去。
全球主流的企业形式,大类就两种,一种叫合伙企业,一种叫公司。合伙企业中,所有股东(法律中称合伙人)对企业负无限连带责任,所谓无限,就是你虽然明确只投入企业100元,但现在出现了1000元的债务,你也得偿还1000元;所谓连带,就是本应是所有股东分摊这1000元债务,但债权人可以不管这些,只问你要这1000元,你也得给,给完你再向其他股东要债,要不要得到那是你的事。
合伙企业中,正因为每个股东都是负无限连带责任,因此每个股东都可以执行企业事务、每个股东都可以对外代表企业。这一点与常见的公司有很大不同,公司的股东非经选举和授权,是不能代表公司的,要不然,我买100股中石油的股票,就是中石油的老总了,而实际上,别说当老总,就是想当一个最普通的员工都得按程序来。
咦,这和婚姻的经济制度何其相似?简直就是翻版,只是不知道是谁翻谁的版。婚姻中,财产是共同财产,债务也是共同债务(只要不是一方恶意负债),夫妻均可对外代表家庭,夫妻对家庭都是负无限连带责任。
但开企业是没有限制的,你爱开几个就开几个,爱和谁开就和谁开。那婚姻能不能也这么办?我对每一个配偶都承担起相应的责任不就行了吗?
05
把这个问题转换一下:一个人可以同时是多家企业的老板,那一个员工可不可以同时是多家企业的员工?
一般而言是不行,没有哪家企业会接受这样的工作方式。一仆二主,没办法保证员工的努力程度,谁知道你精力会放在哪边。
是什么造成了老板与员工的区别?
固定工资制度。
拿了固定工资,也就是获得了一笔无风险收入,代价就是出售有限度的自由,要听指挥,要全力以赴。所以不管再小的企业,再小气的老板,这个底薪是一定会给的。给了这个底薪,就表示独家占有,不可再货卖两家;没给这个底薪,就无法掌控员工,底薪的实质就是老板用承担市场风险的代价取得对员工的指挥权。
不给底薪行不行?
这个范畴就涉及管理的思路和企业的组织形式了。论及员工管理,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过程管理,一是结果管理。过程管理是只看过程,要求按规定的程序操作,比如流水线上的工人、行政工作等;结果管理是只看结果,达成目标就是正义,平常来不来公司、贴不贴领导都无所谓,这种在销售工作中最为明显。
如果以结果为衡量,不给底薪,完成多少收入给你多少提成,一个员工是不是可以同时为几家企业服务?
随着互联网经济、共享经济、阿米巴理念的发展,这种工作方式已经出现了,比如网约车司机很多都是同时开着几个打车软件,谁有订单就为谁服务,比如一些大企业鼓励员工内部创业内部结算,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小组也如市场一般互相购买服务。
老板与员工的区别就在这里,老板赚的是风险收入,因此不用过多约束他。
性就是夫妻相互给予的底薪,婚姻内的性是基本无风险的,一方需要,另一方一般会配合,而且不会额外索取物资,真要是拒绝了几次可能还会心生愧疚。你可以不要底薪,但你不能同时要两份底薪。
婚姻真是复杂,童话的结尾都是王子与公主从此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童话真就是童话,在一起哪里会是结尾,绝逼只是一个开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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