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君初见,便所属于君。念己未尝走出失恋之悲痛,虽答应与君共度余生,又日便悔。与君之难堪不逊余之痛。余心生愧疚,尝解释与君,君消吾之顾虑。君待我,如兄如父,宠爱有加。余爱君之甚笃。与君相处虽一月之余,但君之爱,吾感念于心。每逢争吵,君虽无理,仍受吾之咄咄逼人之气。待吾气消,方可罢休,余感动之甚。
但与君一别两月有余,整日以电话微信为伴,但余之思甚浓,君于我,如皎皎之明月,浩瀚之宇宙,光风霁月。君尝见于吾之梦境,余信以为真,每逢醒来便觉是梦。
今收到君之钢笔,甚合我意,余感动有余。与君相见之日,十日又三,余心甚切。待重逢之日,以诉相思之请。
写于一七年八月二十日
致吾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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