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生长在一个美丽小村子里,名曰岚泽。这里虽然偏远,离城镇有一些距离,但是却足够我们自给自足。
自小我便没有爹娘,由爷爷一手带大。在我小的时候,爷爷总说爹娘去了很远的地方,所以我对他们一直没什么印象。
他们唯一留给我的,只有我的名字,崔煜。
村子里有个偌大的池子,每年夏天,总是盛开满塘的荷花。
每到那个时候,村里的孩子们都喜欢去采莲子,兴高采烈的到池畔玩耍。而我总喜欢打着赤脚,坐在池边。
十五岁的那年,终于爷爷也离开了我。
那一天,我哭了很久,爷爷是我在世上唯一的亲人。
后来,我也习惯了独自一个人生活。
一个人的生活,其实也并不算难过,我只要想办法填饱自己的肚子就好。
这样的想法,因为珍珍,而有了改变。
是的,我很喜欢珍珍。
珍珍是王大伯家的女儿,长得很漂亮,比我小一岁,也是我从小到大的玩伴。
珍珍有着陶瓷一样白皙的皮肤,嘴唇和脸颊上都有着荷花那样淡淡的粉色,好似一层淡淡的胭脂。乌黑柔软的发鬓,常常带着迷人的香味,煞是好看。
有时候我会幻想着,我会娶珍珍为妻,然后生个和她一样漂亮的白白胖胖的娃,过着安稳幸福的生活。
那么,我就必须努力多挣些银子,才能让珍珍的日子过得更好。
那一年,我十七岁。
“王大伯,我来帮您!”
今天上山种完菜,抓了只野兔,在回家的路上,恰好碰到了瘦弱的王大伯,看见他老人家正吃力地背着一捆柴,我赶紧跑过去帮忙。
“真是不好意思了,阿煜,人老了真是没用……”
“哪的话,大伯,您的身子骨还硬朗呢。”
“你真是个善良的好孩子,要是我也有个像你一样的儿子就好了。”
“您不是有个乖巧的珍珍了?”
“珍珍是很乖,可女孩子家始终要嫁人的呀……”
走了一段,到大伯家前,我放下柴火,将身上的野兔拿出来,“大伯,这只野兔给你,我就一个人,吃不了这么多……”
“好孩子,真是谢谢了,经常要你照顾我这老头。”
“大伯,真是言重了,以往我跟爷爷都受了您不少恩惠,我尽一点绵薄之力是应该的呀。”
离开大伯家,我不禁回想大伯说的话,珍珍是个好女孩,但她总是要嫁人的。
以后不管她会不会嫁我,我也依旧会待大伯一家如亲人般照顾。
虽然我明白,可每到夜里,脑海中却仍然都是珍珍的身影,挥之不去。
翌年,各地爆发了蝗灾,收成都不好。
整个天空弥漫着黄黑色的乌云,呼呼作响,蝗虫遮天蔽日般散发出狰狞的气势。
村子里到处爬满了恶心的虫子,那些虫子像贪婪的恶鬼一样将所有食物都吞噬掉,田里的作物不消片刻,连根都没剩。
稍有不慎,人们连命都不保,村里有好些人想保护作物,却硬生生被咬死在田里。
一辈子赖以为生的那块地方,最后却成了他们的冢。
到处开始闹起了饥荒,据说有些地方还有人吃人,易子而食。
最后,有些饥民再也忍受不了,集结成军,啸聚山林,贼乱终于爆发。
为了镇压乱贼,朝廷派出大军围剿,而粮食赋税的征收却一日比一日重,于是又爆发了更多的贼乱。
贼军日益壮大,四处烧杀抢掠。
官军不敌,便四处征兵,见人就抓。
正是天灾人祸,民不聊生之秋。
某天,官军终于还是来到了村里。
带军的将领说是贼军大举进犯,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硬是强行抓走了村里的年轻人充军,也包括我在内。
在兵营里头,多的是像我这样的年轻人,我们不像是士兵,倒像是一个个蓬头垢面、面黄肌瘦的流犯。
夜里几度辗转反侧,难以入眠,每晚都有此起彼伏的啜泣声,我想,他们都是在想念家中的亲人吧。
此时此刻,我总会想起爷爷和蔼的笑容,还有珍珍明媚的笑脸。
你现在过得怎么样?珍珍,这世上唯一让我担心的,就只有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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