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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外集拾遗

集外集拾遗

作者: 26岁之前 | 来源:发表于2018-06-09 21:14 被阅读0次

                             

                                  不合时宜的东西

        有很多时候我们都会有这种情况,当然我也不例外。

    总觉得不应该这样,即使我想到了这种可能。直到现在我才发现不是我接不接受的问题,而是我只能继续着生活,不论我做出怎样的抵抗。

        可能也真的就如蔡崇达在《皮囊》中写到“不合时宜的东西,如果自己虚弱,终究会成为人们嘲笑的对象,但有力量了,或坚持久了,或许反而能成为众人追捧的魅力和个性”一样。这是一个不合时宜的东西。而且毫无疑问自己是虚弱的。然而相比能否能为众人追捧的魅力和个性,我更在乎力量和坚持。

        所以我决定暂时放弃抵抗。因为此刻的我抵抗毫无作用甚至有点滑稽。

        对,暂时。对,放弃。对,以退为进。

         

                                  此恨无关风与月

        想念一个人,到底更多的,是喜悦还是痛苦。就我而言,很明显是痛苦,这种痛苦跟血肉模糊开膛破肚截掉肢体不相上下,甚至有过之无不及。

        在我看来,生离远比死别痛苦。因为生离就好像原本完好的贝壳被活生生的掰成两半。  皮囊深入骨髓,骨髓导入心脏,心脏喷发至全身每一个血管,痛苦一直游荡着。生离就是活生生的分离。那一瞬,连十二级地震也目瞪口呆,不敢与它争锋,余震海啸泥石流自然是接踵而至。就连大文人钱钟书与杨绛生离时,也不免相思入骨,如患顽疾。就曾写道,除蛇深草钩难着,御寇颓垣守不坚。其中运用佛学典故和宋明理学家语来表达自己绵延不绝的情思  前一句化用佛遗教经说法。毒蛇睡在人心中,只有早早持戒勾出才得以安眠;后一句化用了宋代二程语录,意为心中的城堡被爱的神箭攻破,无法把守。

        生离之痛以至于钱钟书在《我们仨》中说过,当然更是对爱妻杨绛说的。

        从今往后,咱们只有死别,再无生离。

                                  赔了夫人又折兵

        在不幸婚姻中“为了孩子”而“拖着”,赔了自己折了孩子。

    于自己而言,牺牲了自己的幸福,过着不快乐的日子。可是每个人都有追求属于自己幸福的权力,即便是孩子,也不能成为阻碍。相反,你应该给孩子树立一个榜样,一个不妥协不将就的生活。让孩子看到你在努力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而努力,而不是被迫过着妥协的生活。

    于孩子而言,伤害更大。你所谓的给了他一个“完整的家庭”,其实还不如没有的好。夫妻两人关系不和直接导致了家庭氛围质量很差。带给孩子的,只能是痛苦。正是由于言传远比不了身教。所以你们的一举一动,都在孩子眼里,甚至心里扎根。

    然而,尽管如此,因为“孩子”而拖着的,在我国俨然成了一个庞大的群体。很多时候,她们既无奈又痛苦。婚姻于她们而言,早已形同虚设,在她们眼中,没有爱情,只有孩子。

    我身边就有一个这样的朋友。她32岁,有两个孩子,她老公经常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的事和她吵架,她俩已经过不下去了,她俩都知道。可仍然没离婚。根据她对我谈到她俩的事,我觉得导致她不离婚的原因可能有以下几点。第一,她老公比较极端,若贸然离婚,他不会放过她和她的孩子。其实,单凭这一点,我就觉得她老公非人哉。第二,离婚后,他老公就不会让她再见到孩子。但我认为,孩子的抚养权归谁,法律最有话语权。第三,她不敢重新开始新的生活,害怕重蹈覆辙。可我认为,归根结底,还是因为她不敢。

    她们害怕做出改变,因为改变后的不确定性让她们感到不安。这才是重点。

    可能有人会说,婚姻不是儿戏。不是想离就离的。不能那么任性。很多因素都需要考虑。我承认她们有很多因素要考虑,更因为婚姻不是儿戏,所以就不可能将就凑合着过。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有权利为自己负责,我们有义务让自己过得幸福快乐。

    对于她们来说,可能苦乐参半吧,即使面对这个让自己感到苦的人,但一转眼看到孩子,苦也就没了,瞬间都是乐。她们都是妥协了的人,我没权力指责她们任何人,只是我有时会为她们而感到不甘,不甘她们这一生就这样被“套”住。

    真的,赔了夫人又折兵。为什么不能再勇敢一点点呢?

                                力有未逮的可能

        力有未逮大概是众多痛苦的根源吧。朋友曾对我说,你就应该这样应该那样,简单说,就是你得按世俗的来,按绝大多数人的来。朋友的理由似乎也无懈可击,因为啊,你看,你周边的人包括我都是这样做的。你那样做就太不合情理了,所以你必定自讨苦吃。我知道,朋友以及周边人都将世俗视为正常。

        不过啊,我也没觉得世俗有什么不正常。只不过,我觉得,没有那么多就应该这样那样做,什么都没有个固定的样子。世俗或许有一种可能,然而我们有种种可能。

        至于我的做法是否合乎所谓的情理。在我看来,已经不重要了,即使必定自讨苦吃,我也甘之若饴,只因为那是我想做的,仅此而已。

        我在乎的是我做了最后出现的可能。因为我也想看看力有未逮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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