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完了以前不太能读下去的《小王子》。
以前读不下去,是因为没有代入感,开始觉得是童书,小王子,小星球,自大的玫瑰和故作高深的狐狸。
如今能读懂,是因为,突然明白了驯养的道理。玫瑰不是独一无二的,但因为小王子的驯养,玫瑰成了彼此心中独一无二的,因为她骄傲、脆弱、开心而又自卑,她让小王子感受到,如果她失去这个独一无二,就会陷入自残。这其实是过度的爱和过度的依赖,让小王子远离,并最终参悟。狐狸告诉了小王子驯养道理,让小王子迅速明白玫瑰对自己的爱,自己对玫瑰的爱,因为这驯养和爱,千万朵玫瑰里普通的一朵,成了最特别的一朵。
狐狸要求被驯养,因为驯养是一种多么美的感觉,与一个美好的人建立关联,从此有了期待和思念,看到风吹过麦田,就会想起他满头的金发。
我想自己是被驯养过的吧,就像那只有四根刺的玫瑰,所有玫瑰所表现出来的,所要想说的,自己都是能理解的。
又看了周保松《小王子的领悟》,哲思过重,文采不足,后面只是略略翻过,但对于小王子之于玫瑰、狐狸的心理和关系剖析透彻,但因为过于透彻,又失却揣测的美感。
但他说,一个人与一本书的相遇,需要情感和知识的准备,也需要机缘…一本书伟不伟大,和一本书能否在某个阶段进入你的世界并因而点亮你的人生,往往是两回事,而后者才是阅读的乐趣所在。
有同感。他读《小王子》30年,才最终参悟,而自己不过数年。
但这参悟,也需要机缘。
《种玫瑰的男人》,是一本需要慢读的书,它不那么强烈地述说感情,它只是述说事实,在什么地方,什么情境,想起什么,想做什么,做了什么,而这些反复频繁相起的,不就是内心一直深爱的吗,母亲、父亲,弟弟,还有那个没有关系却共同有了女儿的女子,女儿如圣婴般得到了所有人的喜爱,并最终成为拯救,拯救了无处可去的感情,还有无所归依的灵魂。
看了几本书 看了几本书 看了几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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