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的话:
最近一篇《是否开征遗产税,财政部这样答复》(点击“阅读原文”看全文)的文章在微信圈炸开了锅。
小编细读此文,查阅想关资料,咨询律师,发现一些蛛丝马迹。我国目前暂未开征遗产税,国务院也未发布过遗产税相关条例或条例草案。但经过相关部门2004年和2010年两次研究形成的征收遗产税草案的确存在,时机适合会推出。
再来看移民大国加拿大,虽也没有遗产税一说,但加拿大有Final Tax(终结税),这其实是变相的遗产税,另外还有遗产认证费用和执行费用。关键的问题在于,一旦被确认死亡,所有资产是被冻结的,合法继承人必须先交完终结税,才可以支配资产,如果没有钱交终结税,对不起,这些资产是不能被继承的。
遗产税到底来不来?笔者认为一定会来。此处省略对我国社会经济历史的分析和展望1万字。
遗产税的征收方式
遗产税在全世界范围有三种征收方式。一种先发放遗产再征税,一种先征税再发放遗产,一种先收税再发放再征税。
先发放遗产再征税--日本、德国、荷兰等国,其收税对象是分到遗产份额的各继承人,被称为分遗产税制。
先征税再发放遗产--美国、英国等国,实施对死者的全部资产征税的制度,被称为总遗产税制。
先收税再发放再征税--意大利短暂使用过,是对遗产先征收遗产税,然后再对继承人所得的遗产收继承税,被称作总分遗产税制。
我国会选择哪种遗产税征收方式?先发放遗产再征税,对继承人简单,拿到遗产,变现,缴税。先征税再发放遗产,对政府简单,一手交钱一手发遗产,不交钱就没遗产。
如果我国选择“先征税再发放遗产”,请问所征遗产税款从哪里出?
遗产税有多少?从哪里出?
从哪里出,看遗产税规模。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税(草案)》2010修订版为依据,我们学习下。
草案第七条:遗产税的免征额为二十万元。
草案第六条(七):下列各项允许在应征税总额中扣除:被继承人拥有所有权,并与其配偶、子女或父母共同居住、不可分割、价值不超过五十万元的住房。价值超过五十万的,只允许扣除五十万元。
遗产税第十一条:依照本条例所附的《遗产税五级超额累计税率表》计算征收。
应纳税遗产净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不超过80万0%0
超过80万~200万20%16万
超过200万~500万30%36万
超过500万~1000万40%86万
超过1000万50%186万
文字比较枯燥,我们举两个例子。
例子一:被继承人有一套价值600万的房产,继承给子女。减去20万免征额,减去50万共同居住房屋,还有应纳遗产税资产530万。
其中0-80万税率是0%,80-200万税率20%,200-500万税率30%,500-530万税率40%,合计税款0万+24万+90万+12万=126万!(或530x40%-86万=126万)
北京随便一套房要继承,上述600万举例不夸张吧?126万税款需要先缴纳,再继承房产,咋整?储蓄里能减少126万,算日子很富裕了,那减的也肝疼。
例子二:被继承人有总价3000万的应纳遗产税资产,也就是已经减去了免征额和共同房产,这3000万都是要缴纳遗产税的资产。应纳遗产税是多少呢?自己套公式,我给个结果:1314万。一生一世!
有3000万应纳遗产税资产的人,挺多的,不邪乎。这1314万遗产税从哪里出?刚才说了,你不缴税,遗产不给你。那就从储蓄出,从投资出,从流动资金出,都是需要挤压正常开支。
终身寿险在缴纳遗产税中的优势
这就讲到终身寿险的优势了。所谓终身寿险,就是被保险人从保单承保这一刻开始,无论何时身故,保险公司赔付约定金额的保险。将终身寿险的受益人指定为遗产继承人,就解决了缴纳遗产税从哪里出的问题。
答案很简单:遗产税款从终身寿险出。
以前例一,家庭被继承人提前选择终身寿险,保额超过126万。被继承人身故,继承人持保单申请身故理赔金,用理赔金缴纳遗产税。以前例二,选择终身寿险,保额超过1314万。
所以说终身寿险,就是缴纳遗产税的一笔现金!
更厉害的是,这笔现金如果从储蓄、投资、流动资金里出,需要挪用等额现金。而提前准备,从保险出,反而更省钱。
以某保险公司终身寿险为例:30岁准备126万保额,20年缴费,每年约2.7万元,累计约53万元。以40岁准备1314万保额,20年缴费,每年约35.5万,累计约710万元。
53万换来126万,710万换来1314万,还不是一次交,是分年交。
每年2.7万能解决的事,咱不花126万,有钱孩子还出国留学呢。
每年35万能解决的事,咱不占1314万,多1千多万流动资金得多挣多少钱!
怒赞!以终身寿险解决遗产税的出处,从普通家庭到高净值家庭,都适用。
保险在财富传承中的优势
这个终身寿险啊~可~好啦!缴纳遗产税只是它的优势之一。
在财富传承中,保险共有十大优势。
优势1:财富保全。财富归根到底是三个权利,谁所有,谁控制,谁受益。财富所有者在世,则各种财富形式都能控制。突发意外,各种资产持有形式都有可能产生争议,保险几乎没有争议,做到三权统一。
优势2:保值增值。对于继承来说,所有的财产将被损耗,不是增值。但是如果财富所有者生前投保保险,保险资产反而会增值,甚至大幅度增值。
优势3:体现意愿。继承不能保证,即使公证遗嘱也有瑕疵并产生诉讼。保险能保证给付,只需要简单的依照合同履行。
优势4:方便调整。我国大陆继承中公证遗嘱优先,公证后如改变意愿,只能再做公证。这是费时费力费钱,还会遇到继承人是否配合的困难。保险通过修改受益人,则方便太多。
优势5:节约税费。目前继承没有税,但费用很高。律师做公正遗嘱;遗嘱再拿到公证处公正;还有死亡后的继承权公正;更有未来呼之欲出的高额遗产税!终身寿险的财富传承不收钱,直接通知受益人来领钱,没有任何费用。
优势6:避债。如果是继承,我国继承法债税优先,也就是先还债、再继承。保险不需要父债子还,保险金用于受益人生活所用。
优势7:保密。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公证处要把所有的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叫到同一现场。如私生子,这一关可过不去。保险简单多了,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在场就可以,而最重要的受益人,无需在场。
优势8:时效。继承的时间非常长,前后折腾半年也算很快。保险理赔很快,手续齐全,几个工作日钱就到账。
优势9:现金。在继承中,即使银行存款也很容易成为争议标的而被冻结,反而无法获得充足现金。而保险能及时成为现金,交给确定希望的财富继承人,用这一笔钱完成对更大资产的控制。
优势10:基业长青。如果是继承,后代一次性拿到所有的资产。对于突然掌控巨额财富的年轻人,本身就是风险。保险可以由保险公司分期分批给付受益金,保证财富长期安全。
总结:如果遗产税一定要来,如果先征税再发放遗产,如果不希望用储蓄投资流动资金来交遗产税,如果希望每年用小钱就可以提前准备遗产税,如果希望体现意愿基业长青.....那么终身寿险就一定要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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