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妻要参加一场考试,毗邻考场有一家书店,名叫前卫路书店。
这是我第二次来到这里读书,去年我未成家的时候,做浪荡子,从城南走到城北,一路繁花,走走停停,就这这里小憩了一会儿。
我始终觉得,人与人、某个地方结缘,是命中注定了的,要有这个缘分,兜兜转转,总要相遇,要没这个缘分,曲曲折折,总是擦肩而过。
我觉得与这所书店有缘。书店一层是卖文具、二层卖教辅、课外书籍,书店并不大,但是布置精致,少市侩气,浓书香气。我对它的一目钟情,不仅仅在于它多雅致,我在这里待了半个小时,就浸入了少年的回忆。
倘若少年我如笼子里的幼兽,殷切地渴望有朝一日能随意地走在四脚天空外,我妈能给我这个自由,我除了看书,还能出去和小伙儿伴儿尽情地玩耍。
云结成各种形状,有的像棉花糖,有的像大马,有的像老鹰,有的像一辆辆战车,从我童年的天空飘过,一晃眼,我上了初中。
初中我获得了自由,是因为我妈得去照顾生病的姥姥。我亲爱的姥姥啊,您是我年少的福荫。我少年的零花钱基本都是我姥姥给的,有时候过年都能给到我五十块钱。有了这些钱,我去买书、去网吧,使少年时光不再单调,有了勇气去接触新的东西。
遗憾的是那时候我对金钱并没有大的概念,也没有立志想要在钱上投身其中,只是作为孩子的乖巧,要好好读书。
我有了时间,就开始去书店,位置位于县一中西南脚,书店名叫“好望角书店”。我读书的是在县二中,得穿过两条路一条街才能到达书店,不过距离也就是五六百米,对于一个孩子来说也不算。
现在想起来去了看的书并不多,和我去的一个小伙儿,他嗜好小说,尤其是那个时候突然兴起了网络小说,就像飘渺之旅、诛仙……
而我那时对什么都不入迷,书也爱看,游戏也要打,学习也是班级前三名,可是我对什么都没有痴迷,尤其是用力到深处,都是厌足,我记得我初中通宵打红警,打到半夜两三点,我的好哥们儿还在玩着,而我已然觉得无聊,就睡到了天明。
我原来就是这样的人,处处生欢喜,又不会沉溺在欢喜的欲望中,忘却自己。
只是喜欢这浅浅的甜,不腻歪,不寡味,朦朦胧胧的,氤氲着,哪怕清亮的光芒也不灼伤,这么多年来,我依然是这样。
耳边依然是低吟浅唱,不过换了人间,少时“2002年的第一场雪”、“小薇”……现在“起风了”…很多我想不起叫不起的名字。
那时我蹲坐在书架旁,有了顾客我就挪挪脚让路,现在我坐在舒服的椅子上,挑选了《搜神记》,静静地,我们在时光的甬道里相遇。
“呵,嘿嘿!”原来已经出走快二十年了,这么多年过去了,你还认识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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