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储备头寸,普通提款权GDR
储备头寸是指一国加入IMF时,须按一定规则向IMF缴纳一笔钱作为入会款项,成为份额。份额的25%必须以可兑换货币(外汇)缴纳,其余75%以本国货币缴纳。当成员国发生货币收支困难而需要向IMF借钱时,可借额度分为五档,每档占份额25%。由于第一档借款额相当于成员国缴纳的可兑换货币数额,因此条件十分宽松,这一档借款额度的未使用部分,就称为储备头寸。
2.特别提款权SDR
特别提款权,又称纸黄金,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创设的一种储备资产和记账单位,是IMF分配给成员国一种使用资金的权利。
会员国在发生国际收支逆差时,可由它向IMF换取外汇以偿付国际收支逆差或偿还IMF的贷款,还可以黄金、自由兑换货币一样充当国际储备。
特别提款权在使用时必须先换成其他国家的货币,不能直接用于贸易或非贸易支付,是普通提款权之外的一种补充。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