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强东与强奸》一文中说,谣言止于胸怀坦荡者。最能辟谣的人,恰恰是自己。
我为什么敢在事情尚未明了时评论?因为算准强东不敢剖白,不能正视听,所谓说得越多漏洞越大,言多必失也。强东心里有鬼,底气不足,现在只能一躲再躲,实行鸵鸟对策,任你谣言满天飞。
也许是我低估强东忍辱含垢的本领,只是从一个正常人的角度看待这种事。试想一个完全被冤枉的人,放纵各种流言蜚语,得要多么不要脸面?那些汹涌而来的污言秽语,会是常人所能够忍受的吗?不说效法古人,“拔剑而起”,公开说几句解释的话总可以吧?
其实强东作为名人,一直很注重个人名誉。在今年7月25日,周俊武律师就受他委托发布“关于近期部分媒体发布涉及刘强东先生的网络谣言的律师声明”。谁要造谣,强东可是不答应的,后果很严重。这次的各路谣言可比上次严重多了,强东先生名誉一落千丈,反而不吱一声呢?
有人会说强东身正不怕影子斜,被下套了也宽容大度。首先强东并未明说自己“身正”,迄今也只有京东公司的两次公开声明。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9月2日)的声明,说强东受到“失实指控”,“经过当地警方调查,未发现有任何不当行为”,很快遭到美国警方否定,因为“案件调查仍在进行中”。直到9月7日,京东公司才回应称涉嫌性侵,口径有所松动。其次,强东之前经常就公共事务发声,三天两头“炮轰”,正义感十足,同时又“热心肠”,关心员工、热衷慈善,这回被人欺负成孙子了,不见丝毫反抗,如此的“宽容大度”,与“刘大炮”印象实在不符。再次,迄今没有任何线索指向“下套”,这完全是国内网民们的凭空想象,先入为主地相信强东是大好人,不可能干出此等龌龊事。除了单纯如小白式的想象,或许也有混淆视听者。感情用事,遮蔽了双眼,最后盲目地站队了。
强奸罪行在法治昌明的美国,起诉率尚不足一半,报警和被起诉没有必然关系(起诉了也不一定赢官司),很多强奸嫌疑人并没有被起诉,原因多方面,比如证据不足、检方觉胜利无望主动撤诉、受害人谅解等,最终采取民事调解,甚或不了了之。强东即使最终被免于起诉,也难逃“行为不当”的指责。
强东之事尚无定论,但网上已经出现了一些替强东歌功颂德的文章了,什么“欲戴王冠必承其重”,什么“不要‘毁了’刘强东”,什么“你不知道的刘强东”,历数强东成功往事,书写赫赫战功,仿佛可以掩盖、抵消最近的“劣迹”。这种汹涌而来的“正能量”舆论,越是集中越有公关操作嫌疑。维护强东的文章一大通,维护女学生的文章有几何?笔者不才,厕足其间,一怒为红颜,与明尼苏达大学学生遥相呼应。
关于《强东与强奸》文末尾“淫人妻女者,妻女必被人淫”一句,不少人心存异议,以为是逻辑不通或无理诅咒。前后两句话,当然是不存在逻辑关系,因为强奸者有罪,罪止其身,他的妻女是无罪的,即便有时候他妻女共同有罪,也不必然地“被人淫”。为什么古人要说这句“混账话”?乃是一种性道德的教化和劝诫。小说家之言,不借用一些似有似无的案例,把后果说得严重些,宣扬一下因果报应,列位看官会当回事么,还怎么教化人心?只能说批评者太不懂文学语言,把文学误当哲学,也不懂古人,居然要和古代文人讨论逻辑。今人常说“玩火者必自焚”,岂知玩火者必定尽数自焚了?可知有些事情不是必然的,仍用貌似必然的语气说出,为达目的苦口婆心。再说了,想想奶茶妹妹,那么可爱的小女孩,笔者会舍得诅咒?小觑笔者心胸气魄也。
强奸之事无疑是丑闻,但强东本人保持缄默至今,一副事不关己模样,此种忍功千载难寻。还是莫以“恶意”揣测他,希望他真被冤枉,最多风流事一桩嘛,千万粉丝翘首盼清白呢。
(长沙2018.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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