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农茶〔2018〕4号
三、有效解决茶叶和核桃“两片叶子”的矛盾,从产业布局上解决茶产业安全及提升品质问题方面
“建议”中提出的在核桃林下套种茶叶的模式在庆凤等县适宜的区域确实普遍存在。但在核桃林下套种茶叶对茶叶品质的影响等问题,目前涉林科研院校尚未开展相关研究和检测,尚未有科学的数据说明。下一步,省林业厅将积极协调科技厅等相关部门给予支持,用于开展这方面的研究。待有研究结果,省林业厅将以科学的态度,合理发展核桃产业,做到核桃和茶叶“两片叶子”产业共同平稳发展。
相对于凤庆核桃和茶叶套种的问题,其实在很多个云南茶区村子都有这个现象。另外,在西双版纳州的茶区中,橡胶林里的茶叶套种问题依然存在。这种套种对于茶叶品质影响到什么程度,目前也不得而知。
云农茶〔2018〕6号
为贯彻落实好“加快标准体系建设”的要求,省农业厅会同省食药监局、质监局、卫生计生委、省农科院、云南农大等部门(单位),以国家发布的《地理标志产品 普洱茶》 (GB/T22111-2008)国家标准为大纲,开展普洱茶标准体系制(修)订,开展普洱茶地方标准体系的编制工作。一是已编制了《2018年构建普洱茶地方标准体系项目实施方案》。建设目标:2018年,完成编制普洱茶行业标准3个,并在普洱茶主产区试行推广,规范普洱茶标准化生产,提升普洱茶标准化生产水平,促进产业链延伸,提高普洱茶附加值,促进普洱茶产业优化升级、持续健康发展。建设重点:《普洱茶原料-晒青茶的加工技术规程》。主要规定普洱茶原料-晒青茶的加工工艺流程技术要求。《普洱茶加工技术规程》。主要对普洱茶原料要求、设备设施、人员条件及加工工艺流程、质量管理、产品标识、产品包装、产品贮运要求等整个加工过程进行规范。《古树普洱茶开发利用技术规范》。主要规定古树普洱茶开发利用技术及产品相关要求。
云南普洱茶的底层标准目前虽然不完善,但从上面看到,相关单位正在完善,毕竟普洱茶国标到现在10年了,而从整个云南茶叶标准看,除开普洱茶的标准,好像其他茶类是没有地理标志产品和国标,就拿滇红茶,昌宁红茶,景谷大白茶来说?是否缺个地理标志产品,是否缺个地区标准或者行标?一个产茶大省,茶类标准目前还是显得太少了。
云农茶〔2018〕8号
云茶产业龙头企业实施原料基地 “三位一体”经营模式作为一种企业的股份制经营模式,建议建立和完善相关机制制度和运作章程,确保有利于产业健康发展、企业科学运营、茶农增收,形成企业、产业、茶农利益共同体,共享发展效益,促进茶区农村农民增效增收,推动乡村振兴。
合伙股份制经营模式,以后在茶山源头会越来越普及,随着这种模式的推行,茶地流转会慢慢被集中化,源头的家庭作坊会慢慢被基地或者合作社吞并掉。
云农茶〔2018〕2号
一、关于普洱茶“老茶”标准问题
为了阐述所谓“老茶”标准问题,有必要讲清楚《地理标志产品 普洱茶》(GB/T 22111 2008)制定的一些情况:
(一)GB/T 22111 2008标准协调了“云南普洱茶”和“中国普洱茶”的矛盾
由于省委、省政府对普洱茶的重视,使普洱茶在全国受到了广泛的认可,品牌效应导致销售量和销售价格一路看涨,而且似乎晒青绿茶只要经过紧压就成普洱茶,工艺十分简单。其他产茶大省福建、浙江、广西、广东、湖南、江西等省,也纷纷建立大量普洱茶生产线,这种“中国普洱茶”现象严重压缩了我省普洱茶的市场空间。 2008年 《地理标志产品 普洱茶》国家标准 一经颁布后,在标准规定地理范围之外的地区都不能生产普洱茶, 这是对我省茶产业的一个最大的法规性保护措施。
(二)GB/T 22111 2008标准中协调了我省茶人和省外茶人对“普洱茶”含义的矛盾
在过去,快速发酵法没有发明,外销的普洱茶就是晒青紧压茶,因集散地在普洱而得名普洱茶,并靠马帮运输到中原及北方的,到达目的地时大多已发酵转换了,所喝到的茶,其汤色、气味、滋味均与普洱茶农生产时的晒青紧压茶不完全不同,双方对普洱茶的理解和认定就有了区别。1973年昆明茶厂开始使用快速发酵工艺在普洱当地生产发酵型散茶和紧压茶。 在地方标准《普洱茶》(DB53/T 103-2003)中,就只定义了发酵型散茶和紧压茶为普洱茶。到制定GB/T 22111-2008标准时,采纳了广大茶农晒青紧压茶历史上就是普洱茶的意见,用普洱茶一个名称,包含了两类三种茶,即普洱茶(生茶),普洱茶(熟茶)(散茶、紧压茶),这与茶学界茶叶分类的学科惯例产生很大矛盾,也是茶学界和省外部分企业和个人一直呼吁要将我省产量最大、工艺较简单的普洱茶(生茶)从普洱茶中剔出的原因,茶学界一直有种呼声,只有熟茶才算普洱茶,并将普洱茶归到黑茶分类,这样我省的茶叶优势将大大降低。
(三)建议所讲的“新茶”“老茶”概念与GB/T 22111-2008不协调
首先,普洱茶越陈越香的科学证据尚且不明晰,“新茶”与“老茶”是个相对的概念,几年以前的算新茶?几年以后的算老茶?难以明确界定。“新茶”和“老茶”作为商业销售概念,对推动茶叶作为一种普通食品是好是坏在业界还存在争议,大家都买了存着,仓库都在顾客那里,那么每年都生长的茶叶如何形成长期销售,形成产业链?
通过上述阐述,对GB/T 22111-2008制定过程的了解,再来谈“新茶”“老茶”之争为何想通过标准来协调的主张就清楚了。它主要是对普洱茶中的紧压茶(生茶)来讲的,普洱茶熟茶无论散茶紧压茶均不提新茶与老茶的问题。因为市场上希望,通过购买普洱生茶紧压茶(执行的是普洱茶标准中熟茶的指标),而在产品标签上标注的仍然是普洱茶(生茶),此时若对产品进行检测,按生茶要求,茶多酚降低了,按熟茶检验,茶多酚还没降低到15%以下,这就产生了“新茶”“老茶”的问题。对此,省农业厅和省质监局将适时召开一次专题标准使用情况讨论会,共同研究,提出对策。
近些年来,新茶,中期茶,老茶,古树茶等等概念,不断的出现在市场中。从获益角度来看,这是市场中缺乏茶品销售概念的结果。而获益人群则主要是茶商(茶品牌经销商)和茶品牌。现在的普洱茶企。一般原料都会备足3年左右的量,对于陈年的原料已经早就制成了茶品。也就是说茶品牌现在库存很多的则是茶品,而这就会形成陈年茶品新上市的情况,这时候检测标准怎么算?
对于茶商而言,利好的消息是多年销售不出去的茶品有了销售机会,至于卖不卖得出去就得看销售手段,但同时也会面临着《食品安全法》的问题,即销售的茶品品质是否对饮用人构成伤害(这些陈年的茶品是否安全,以哪个标准为准)。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