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铃铃铃铃铃。”
伸手按掉手机的闹铃,起床,刷牙,洗脸,喝水,背包,出门。
我叫李杨,今年二十四岁,中等身高,中等体重,相貌普通,性格随和,除了回忆没有别的爱好,是个放在人群中一秒就会被淹没的工作未满一年的普通大学的普通毕业生。
出租房与公司的距离大概有两条街,所幸如此,每日步行上下班省去的交通费足够我每个月让自己小小地腐败一次。大学毕业后,同学们大多选择了回到家乡或是就地工作,我选择了南下,独自一人来到这座滨海城市。一来我想看看自己的能力究竟如何能把自己逼成什么样,二来也是为了逃避相比之下过于优秀的他们,在这样一个满是陌生人的繁忙的城市应该没有人会注意我的过分平凡。
以正常的步行速度走过这条街我需要花费八分钟,如果顺带吃片面包喝杯奶的话是十分钟。说来也怪,最近这条街的两旁总是会出现大学时的熟悉面孔的景象,只不过他们都已不是当初的模样了。他们有的成了律师在和客户谈论案子,有的成了歌手在古镇酒吧中卖唱,有的接手了家中的小饭馆整日忙碌于锅碗瓢盆与账本之间。
这样的诡异事件放在任何人身上都具有传奇性,当然,我也不例外。最初几天,我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再后来我怀疑我的眼睛是不是出了问题,最后我甚至去找了心理医生,但治疗并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今天是怪象出现的第二十三天,出现了第四十一张熟悉的新面孔。是的,我很平静。和前二十二次一样他们自顾自地忙着并没有注意到我伸出的手,和前二十二次一样我的身体不听使唤地不断向前移动,和前二十二次一样路的尽头剩我孤身一人。
“铃铃铃铃铃。”
“又是这该死的梦。”一看手机,还可以睡五分钟,来不及为接下来还要经历一次的怪象烦恼,疲惫和困意将我再次拉回枕头。
路的尽头剩我孤身一人,脚步开始后撤,身体向着反方向移动,牛奶盒由干瘪变得膨胀,面包一口一口地填回凑成原来的片状,路的两旁的怪象不断倒带缩小成一个点后消失,我回到了起点。
“这梦还有点意思,”我心想,“走下去看看能玩出什么花样。”转身,踏着一地的阳光碎屑朝另一个方向大步走去。
这个四年里走过了无数次的校门重又出现在我面前,望着它,一股复杂而微妙的情感涌上心头。
“李杨,别磨蹭了,快点过来,要开始了!”没等我反应过来,就被人拉着进入了队列。原来是拍毕业照的那个午后,亏梦神想得出来。
阳光耀眼,每个人厚重的学士服下的衬衣都已湿透,额头上沁出的汗珠闪着亮光。
“三,二,一,茄子!”
闪光灯闪后,一阵眩晕。
我呆呆地坐在床边看着那天拍下的照片,脑子一片空白,没有任何情感。催促我为梦想奔走的闹铃又响了。无疑,这是我二十四年的生命中度过的最漫长的五分钟。
“铃铃铃铃铃。”
被铃声惊醒,揉了揉惺忪的睡眼,惊讶得发现大家竟然都离开座位在黑板前围成了一个圈正看着我。“该死,原来是个梦,”在众人的笑声中,我一边暗自骂到一边擦了擦嘴角的口水。
“你看,他的口水都快流出屏幕了,太逗了。”琪琪靠在阿平的肩上说到。
阿平抚了抚琪琪的头发,笑着说:“可不是嘛,这款魅蓝3采用的是八核水滴屏,颜值加速度,表现力绝对是杠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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