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取快递,第一次强制性交了5毛钱。当时第一感受是,很不爽,很生气。反正具体什么原因也不知道,就是交了五毛钱,总觉得很不爽。
现在回想起来,当时不爽,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没有自主选择权,被迫的无自主权利,感到怒火。为什么快递员在没有经过我同意的情形下,擅自把东西放到了快递柜?我家小区蛮大的,从我家这栋楼到小区门口要走四百米,来回就是接近一公里路。平时有时间倒无所谓,就当是散步了。
如果遇上大件的,重的东西,快递公司是省成本了,客户又要搬运,搞不好还要付本来不该付的钱。这能不生气吗,双重生气!生气 double! 所有这些的依据,也是邮政局的规定,快递业务的范围就是包含送货上门,否则叫什么快递公司,就叫物流公司好了。
这是作为业主的角度考虑,这事儿有理有据。
站在快递公司的角度,最终成本下降非常厉害,可以减少人工劳动力,具体减少多少不知道,但是如果实现上门服务,那么快递成本肯定是跟随物价翻倍上涨。因为要支付快递员成本,而且快递员工资是逐年递增。从这个角度看,快递柜也间接降低了我们的快递费用。所以我们支付起来才那么爽快,购物的快递费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站在丰巢公司,要盈利,想着法子盈利,于是敦促客户及时收取快递包裹就是增加坪效。同样,这也有助于降低最终快递成本。同时,前期铺开快递柜也付出了成本,为不方便收件的客户提供了便利。
那到底谁错了呢?站在各自的立场,好像都没错。问题出在我们无法容纳别人的立场。我自己其实平时从快递柜有直接和间接的获益,但是这些很隐形,直接的付款和取件,行程更为显性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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