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年前,有一个猎人费劲全力去追捕一只狐狸,他把狐狸追的筋疲力尽,快要追上的时候,被一个路人用枪打死了,拎回了家。
猎人不干了,上法院告那个路人。
法院却判了他败诉。
那个狐狸归路人所有。
大家心里一定觉得很不平衡,辛辛苦苦的付出了劳动,却不能得到果实这太不公平了。
其实这个不公平,恰恰是最大的公平。
大家可以想象一下,假如法官判了追了很久的人应该得到狐狸,那么以后万一有好几个人一起追呢?
假如有耍小聪明的人故意跟着人群,滥竽充数的追呢?
以上这些又该怎么判呢,所以用捕获原则是最公平的。
最后谁拿到手里,狐狸才是属于谁的。
公司也是这样的,一个客户跟了很久,下了很多功夫,可是最后被另一个同事顺手给签了。
公司给的奖金自然会落入最后签单的人,而不是那个一直付出了劳动的人。虽然值得同情,但是很少会改变事实。
如果公司高层判定了苦劳是可以获得奖励的,那么公司绝对会出现大批假积极的人。对于签单与否,大家会变的不那么积极。
同时也给那些浑水摸鱼的人机会。
判断一个事的好坏,要有预期,当下好,不一定未来就很好。
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
反而不利于公司的发展了,
当时是很好,可是日后影响很大。自己掏钱买东西,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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