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亚马逊,最可怕的事情不是赚不到钱,而是赚到了钱却被投诉侵权冻结资金。
最近很多卖家看见指尖猴子那么火热,都跑来问小编,“指尖猴子有没有专利侵权的风险?”其实小编很欣慰,因为卖家们终于有侵权的防范意识。
大家都知道,欧美的商家非常重视自身的技术保护,因为最赚钱的行业毫无疑问是垄断性的行业,这就顺势的将商标、专利的保护推到了至高点,所以在国外经商要时刻注重自我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下面让小编来简单的介绍一下外观专利侵权的判定方法。不管是在前期选品还是在实际运营中碰到侵权,大家分析外观侵权时可以参考以下几点:
1、判断外观专利是否近似,首先要根据造型不同区别对待。如家具、电器等三维立体造型的要以形为主,图案、色彩为辅;地毯、壁纸、花布等要以图案为主,形状为辅;色彩的差异,一般不单独作为判断近似的条件。
2、通过肉眼从整体直接对比,外部结构并无太大区别,仅仅在局部有细微变化的,那么就可以判断为侵权产品。根据专利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中规定的如何认定外观设计是否构成相似进行了解释,指出“一般情况下,经整体观察,如果其他外观设计和基本外观设计具有相同或者相似的设计特征,并且二者之间的区别点仅在于局部细微变化、该类产品的惯常设计、设计单元重复排列或者仅色彩要素的变化等情形,则通常认为二者属于相似的外观设计。”
3.产品的大小、材质、内部构造,不得作为判定两者是否相同或者近似的依据。在进行外观设计侵权判断时,产品的大小、采制、内部构造虽然最容易引起重视,被当作判定是否相同、相近似的注意点,但这些内容恰恰不是外观设计保护的内容,在授权审查时就要被排除掉。因此,在侵权判定中也同样不予以考虑。也就是说,在进行侵权判定时,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产品大的变化、材质、内部结构的变化均不作考虑。
4.纯功能性设计在外观设计中不予考虑。例如轮胎又或者篮球,从功能性的角度来讲,轮胎和篮球的特定属性必须是圆的,没人会把自己汽车的轮胎改为方形。所以我们在轮胎外观专利判断当中,“圆形”这一条件是不作为判断侵权的依据,而更多着重于轮胎外部的条纹。
举例:
以上图为例,假设A是专利产品,B是仿造产品,B是否会判定为外观侵权呢?
分析:从整体来看,第一视觉直观感受,除了大小以及底座横架的钢条数不同之外,其他部分都是极为相同的,是可以被判断为近似产品的。
◆大小,高度不作为评判条件,视觉上并无太大差异。
◆底座的支架除了数量上的区别,并没有改变产品的外观形状。
◆红框内这个连接的地方尤为重要,因为在外观专利当中,产品局部连接的地方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不仅可以改变整个产品的外观形状,甚至可以改变产品的功能。而这上述产品图案,红框内连接的地方仅有细微的调整,不作为参考依据。
tips:
如果遭遇侵权,可以通过以上几个方向去判断自己有没有胜诉的把握,假如你对你的产品有足够的信心,积极应诉,回复亚马逊邮件中不要出现“我可能、我应该没有侵权”,这种语气在国外是最为忌讳的。假如没有胜诉的希望,则需要积极跟权利人沟通,清库存,又或者拿到专利授权,尽量降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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