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菲利普去巴黎学习画画的片段:
他们搬进了这间空画室,买了床、脸盘架和几把椅子。两人第一次真切感受到自己拥有了一些东西,心里非常快活,甚至第一晚躺在这个可以被称作“家”的地方时,还激动得一直聊天到凌晨三点。第二天,他们穿着睡衣生炉子、煮咖啡,一切都新鲜极了!菲利普一直到快十一点才恋恋不舍地离开画室去学校。他风风火火地到了学校,朝范宁·普里斯点了点头。
“近来可好?”他兴高采烈地和普里斯小姐打招呼。
“我好不好关你什么事呢?”
菲利普噗嗤一声笑了起来。
“别较真儿啦。我就是想表现得礼貌一点。”
“我可不稀罕你的礼貌。”
“你觉得和我拌嘴对你很有好处吗?”菲利普轻声轻语地问,“已经没有几个人愿意和你说话了。”
“有没有人愿意和我说话是我自己的事,对吧?”
“太对了。”
菲利普开始画画,心里纳闷:为什么范宁·普里斯非要表现得这么招人烦呢?他得出了一个结论:这位小姐从头到脚都让人看不顺眼。画室里的每个人都讨厌她,就算对她客气也只是因为害怕她那张尖酸刻薄的嘴;不管是当面,还是背着别人她都习惯了恶语伤人。可菲利普此刻心情大好,不想惹着她,让她又对自己怀恨在心。他使出了之前百试不爽的好法子。
“喂,我想让你来看看我的画。我画得一团糟。”
“谢谢你了,但我还有更要紧的事儿做。”
菲利普一脸吃惊地看着她,毕竟唯一能指望她痛快答应的事,也就只有请她提点意见了。她声音很低沉,听上去有点生气,态度非常蛮横。
“现在劳森走了你觉得能来我身边凑和了是吧。太谢谢你了。你还是另请高明吧。我可不收拾别人的烂摊子。”
劳森骨子里就有当老师的特质;不管什么时候,只要他发现了一个道理都会急着想把它灌输到别人的脑子里。他“上课”时兴致勃勃,他的“学生”也能因此受益不少。菲利普大大咧咧地养成了习惯,总是自然而然地坐在劳森旁边。他从没想过范宁·普里斯竟会因此而妒火中烧。
“你在这儿谁也不认识的时候倒是挺喜欢将就着和我在一块儿,”她酸溜溜地说,“可自从你交了其他朋友,就不爱搭理我啦,把我像只旧手套一样甩到别处,”她把这个用滥了的比喻又强调了一遍,满脸得意洋洋,“就像只旧手套!随便你,我不在乎,但我绝对不可能再犯傻了。”
她说的话倒也不全是假的。菲利普气得不轻,他想到什么就脱口而出:
“你可省省吧,我跟你征求建议就是想讨好你罢了。”
范宁·普里斯深吸一口气,朝菲利普看了一眼,表情里写满了痛苦。两颗泪珠从她的脸颊缓缓滑下。她看上去脏兮兮的,古怪之极。菲利普不知道眼前这演的又是哪一出,只得默不作声地转身继续画画。他的心里也不好受,好像良心受到了谴责。但他不会再跑去找普里斯小姐说话,也不会因为害她伤心而道歉,唯恐她会再抓住个机会数落自己一顿。
整整两三个礼拜,普里斯小姐都没和菲利普说一句话。菲利普既然已经从被她打击冷落时的沮丧中缓过劲儿来,也不禁为摆脱了这段棘手的友谊而感到宽慰。普里斯总想把他据为己有,这让他感到很困扰。她确是个与众不同的女人,每天一早八点钟就到画室,模特的姿势一摆好就提笔开画。她画画从不松懈,也不和别人交头接耳,总是一个钟头一个钟头地硬啃那些永远也解决不了的难题。直到正午十二点的钟响了,才会离开画室。她的画烂得无药可救。一般年轻人来画室学上几个月就能达到的普通水平都离她还有一定距离。每天都穿着那件又脏又丑的棕色裙子,裙角上还留着上次下雨时溅上的泥点子。菲利普第一次见到她时,那裙子上破烂的地方到现在也没补好。
想必,喜欢小说的朋友一定会引发无限遐想,这是小说的魅力,也是作者给予读者的优质的愉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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