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先进司法
办案技术之四
鉴别证据
今天,我们研究的鉴别证据,是在司法办案现场,或者是在打官司的诉讼过程中,对证据做一个基本的鉴别。
是不是真实的?
是不是有效的?
是不是确凿的?
是不是非法的?
是不是采信的?
办案现场,没有充分的时间用仪器设备分析,必须在三五分钟、十分钟、短时间内依靠办案人丰富的经验去判断,去鉴别,去决定,去拍板,真实不真实?采用不采用?
一大堆办案人在等着你决策呢?
停工待料。
决策错了,
方向错了,
办成错案。
把案件带入到万丈深渊,当事人不该损失的财产,也损失惨重。
一个案件标的是五千万,鉴别错误,办成错案,当事人五千万财产损失了,实际上不该损失。
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司法“杀手锏”技术,之所以是先进的鉴别技术,它是从办案实践中发明的。
一次在某反贪局,现场对两条证据查验,只有三分钟,当场判断一条是真实的,一条是虚假的。
某检察官,立即去验证虚假证据,结果证实就是虚假证据,鉴别正确,一丝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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