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毅乐学书院《管子》学习第11天
《形势第二》篇第6段
原文阅读
生栋覆屋,怨怒不及;弱子下瓦,慈母操箠。天道之极,远者自亲;人事之起,近亲造怨。万物之于人也,无私近也,无私远也。巧者有余,而拙者不足。其功顺天者天助之,其功逆天者天违之。天之所助,虽小必大;天之所违,虽成必败。顺天者有其功,逆天者怀其凶,不可复振也。
字词注释
[1]生栋:以未长成的木料做栋梁。覆屋:房屋倒塌。
[2]弱子:未成年的孩子。下瓦:从房上拆瓦。
[3]箠:竹鞭子。一作“棰”,棍棒,古代惩治人的木制工具。
[4]天道之极,远者自亲:处处顺应天道到达极致,疏远之人也会自动来亲附。极,准则,或曰极致。
[5]人事之起,近亲造怨:违背天道的私心一旦萌发,亲近之人也会生怨。人事,人为。指违背天道的私心。起,指一时生发的念头。
[6]“万物之于人也”三句:万物对于人来说,没有远近亲疏之分。私,偏爱,偏袒。
[7]巧者有余,而拙者不足:灵巧的人用起来就有余,愚笨的人用起来就不足。
[8]怀:致。一说为“念思”,言人遇凶则悔恨交集,一刻不能忘。
[9]振:挽救。
译文参考
用新砍伐的木材做房屋的栋梁,使房子因为屋梁裂变、弯曲而倒塌了,这是自己咎由自取的过失,谁也没法怨恨木材;小孩子因为顽皮把屋瓦拆下来玩,就算是慈母也忍不住要用棍子去打他。顺应天道做事做到极致,疏远的人都会来亲近;做事违背自然而加以人为干预,哪怕是近亲也难免产生怨恨。万物给予人们的,是没有远近亲疏之分的。高明灵巧的人用起来就有余裕,而愚昧笨拙的人用起来就总是显得不足。人有功德且顺应天道去做事,天也会来帮助他;反之,人虽建立了功勋但违反天道去做事,天也会违背他的意愿。得到天的帮助,即使本来弱小的也可以变得强大;遭到上天的离弃,就算取得成功也可能变为失败。顺应天道的人可以取得他想要的成效,违背天道的人就要招致灾祸,而且无法再次得到挽救。
核心内容解读
这一段开始讲人性人情:盖房子用刚砍伐下来的木材,房子倒塌了。因为这个决定是自己做的,就不会埋怨自己。反过来,小孩顽皮爬到屋顶上把瓦片扔下来,慈母看到后也会拿起棒子教训他。意思是自己做的错事,再大也不以为然。别人做的错事,再小也会震怒,哪怕是亲生儿子做的。
天道则不一样,没有亲疏之别,对每个人都公平。“人事之起,近亲造怨。”人与人之间的事情,哪怕是非常亲近的兄弟姐妹、父母夫妻都有可能反目。“万物之于人也,无私近也,无私远也。”自然界对于人来说,就没有亲疏差别了。这是解释为什么天道公平。因为天道出于自然,而自然本来就没有亲疏之别。既然天道万物是无私的,那么“巧者有余,而拙者不足”。有智慧的人用道觉得还有余力,愚蠢的人用道总感到不足。所以做事失败不要怨天尤人,还是先反省自己是“巧者”还是“拙者”吧!
“其功顺天者,天助之;其功逆天者,天围之。天之所助,虽小必大;天之所围,虽成必败。”做事顺应天道的,天就会帮助他,很小的力量也一定会壮大。做事违背天道的,天也会反对他,就算成功一时,到最后还是必败无疑。“顺天者有其功,逆天者怀其凶,不可复振也。”顺应天道的能成功,违背天道的招致灾祸,而且是不可以挽救的。
这一段再次强调“道”的重要性。不管是主张“势位足恃”,还是主张“抱法处势”,最后都必须遵道顺道。不然,即使像夏桀殷纣那样有权势,因为他们逆天背道而行,胡作非为,倒行逆施,最后还是会亡国,落到身败名裂的下场,而“不可复振也”。这里说的就是要“以道控势”,道是凌驾于“势”之上的。这和慎到、韩非子等的法家思想是针锋相对的。
《管子》学习的背景知识
管仲的天道观
殷周时代,主宰之天束缚着人们的头脑,天被崇奉为最高的神明,佑祖济民,人们只有畏天从命,才能在世上心安理得地生活下去。这种以主宰之天为核心的宗教世界观,只是到了春秋时期,才受到先进思想家的冲击。
“天”有没有意志?能不能赏善罚恶?能不能主宰人的命运?这个问题是无神论与有神论斗争的主题。管仲否认“天”具有意志性,把“天”理解为“人莫能损益”的“天时”。他说:天不变其常,地不易其则,春秋冬夏,不更其节,古今一也。(《管子·形势》,下引此书只注篇名)
春秋冬夏,阴阳之推移也;时之短长,阴阳之化也。然则阴阳正矣。虽不正,有余不可损,不足不可益也。天也,莫之能损益也。(《乘马》)
在管仲眼里的“天常”、“地则”,是因阴阳变化而形成的“四时”、“日夜”,人力不仅“莫能损益”,而且是“古今一也”,它不随时间的推移和人事的盛衰而发生任何改变。这就在事实上否定了“天”的人格神性,承认了“天”的自然性和客观性。
管仲在承认“天”的自然性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天道”观,其所谓“天道”既不是最高神的意志,也不是佑有德,弃无道的神秘力量,而是自然的规律性。
他认为:欲王天下,而失天下之道,天下不可得而王也。得天之道,其事若自然;失天之道,虽立不安。其道既得,莫之其为之。其功既成,莫知其释之。藏之无形,天道也。疑今者察之古,不知来者观之往。万世之生,异趣而同归,古今一也。(《形势》)
又说:天道之极,远者自亲;人事之起,近亲造怨。万物之于人也,无私近也,无私远也。巧者有余,而拙者不足。其功顺天者,天助之。其功逆天者,天违之。天之所助,虽小必大;天之所违,虽成必败。顺天者有其功,逆天者怀其凶,不可复振也。(同上)
这里用了“天助之”、“天违之”,容易引起人们的误解,似乎天有意志,可以“助人”,可以“违意”。实际上认真考察一下,就会发现管仲所谓的“助”与“违”,“成、败、吉、凶”,都是咎由自取,功由人成。关键在于看你是否遵循“天道”,即自然规律。
这可以从下面这段话得到佐证:道之用也,贵其重也。毋与不可,毋彊(强)不能,毋告不知。与不可,彊不能,告不知,谓之劳而无功。(同上)
这里的“贵其重也”的“重”字,应解释为重复的“重”,而不是轻重的“重”。天道之可循,人皆可以依照它而加以利用,就在于它可以重复再现,屡试不爽,不因事而设,不因人而异。这个“重”字,也就是今天我们常说的必然性,客观规律性。
既然天道自然无为,又有其规律可供遵循,所以管仲进一步提出为政牧民者,治理国家,应该“象天法地”的主张。
在《管子·形势》篇中,曾经谈到“风雨无乡,而怨怒不及也”;“能予而无取者,天地之配也”;“有无弃之言者,必参之于天地也”;实际上已形成了“象天法地”的思维雏形。而在《管子·版法》篇中,则更准确地表达了“象天法地”这一完整的思想。文章写道:植固不动,倚邪乃恐。倚革邪化,令往民移。法天合德,象地无亲,参于日月,伍于四时。悦众在爱施,有众在废私,召远在修近,闭祸在除怨。备长在乎任贤,安高在乎同利
管仲认为,天地无言意,无偏私,而应时变化,四时代谢,万物繁衍,治乱兴衰推移。国君辅臣们欲富国强兵,称霸天下,第一个要效法的对象就是天和地。因而有所谓制月令、设明堂之议。春秋冬夏,节令不一,寒暑相错,万物春荣夏茂秋收冬藏。为上牧民者,要象法天时月令而设事施政,一年一年地周而复始,这本来是一种朴素的唯物论思想,也是管仲无神论思想的具体表现。当然,这种把自然与社会混为一谈,天时与人事不分,是不科学、有缺陷的。后来有神论就利用了这点,使月令、明堂之设,掺杂了阴阳五行等神秘的色彩。可是,我们不应因此而否认管仲提出“象天法地”的无神论思想内容。
与此同时,管仲还提出了人不应完全依赖于天,而要充分发挥其自身的积极能动作用的思想。他认为:天也,莫之能损益也。然则,可以正政者,地也。故不可不正也。长亦正,短亦正,小亦正,大亦正,长短大小尽正。地不正则官不理,官不理则事不治,事不治则货不多。是故何以知货之多也?曰事治;何以知事之治也?曰货多。货多事治,则所求于天下者寡矣。为之有道。(《乘马》)这段议论,与殷周之际一切听命于“帝”的意旨,匍匐于“天”的威严之下的宗教世界观,是迥然不同的。
参考资料
《中国无神论史(上)(当代中国学者代表作文库)》,牙含章 主编;王友三 主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年5月
《管子解读:领导的智慧》,魏承思,上海人民出版社,2020年5月
《管子(全二册)——中华经典名著全本全注全译丛书》,李山 轩新丽 译注,中华书局,2019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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