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管理的目的,是调动被管理者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从而使群体中每个个体的动量趋于一致,发挥群体最大的动能!方法不外乎“赏善罚恶”。如果被管理者因慑于淫威而屈服,或因多赏拔擢而骄奢,都不是管理的最终目的。
二
认知的关键在于编码和检索,但不同于电脑信息,人脑的编码和检索是高级形式的,具有非线性、非逻辑性和超验性的特殊思维能力。具体例子如天授诗人、直觉和白痴天才等。
三
英美法律体系的理论基础是社会契约精神,而大陆法系的理论基础是道德伦理!
四
语言即是具有特定含义的符号!每一种文化都有各自的符号体系,比如外文、古文、诗词和法律等。如果有人觉得学习某种文化比较困难,那是因为他尚未在符号的形式和含义之间建立起牢固的连接。因此,要想了解某种文化,就必须先掌握这种文化的语言符号体系。
古人所说: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也是这种意思。
五
凡生物之性状,皆可从环境中探源。自细胞之简单累世进化成大千之繁华,是遗传突变与环境胁迫共同趋导而成!若环境胁迫方向恒而持久,则突变基经筛剔乃可遗传,实是遗传物质由量变积累而成质变突破也。譬如趋利避害之特性,是经亿万年进化而固定的可遗传性状,其至固且深,已成本性。
人类乐于酒色财气淫,是人类七情六欲之目的也;人类之七情六欲,亦是生物之趋利避害之具体表现也;生物之趋利避害,是进化之结果!故曰饮食男女,人之所欲;又云“食色,性也”!古人诚不欺今!
盖高等动物之发生学,乃动物进化史之缩影!故单一动物发生史与全体生物进化史数处相通。
六
以慈悲入世,是心头一盏明灯,照世间皆苦!
以冷漠为人,去烦恼万千绳索,离俗事都无!
是故,冷淡为用,慈悲为体!
七
近来觉得儒家将“正心诚意”作为万事始,与我们经常说的“端正态度”、“凡事都是态度问题”等言论极为类似!
心不正,意不诚,则道不行!古人诚不我欺也!
八
对于人的本质的探索,都无法避免要回答“人类是什么”、“人类为何存在”、“人类为了什么发展”等问题。也就是说,无论是探索人的心灵的科学,还是回顾人类发展的历史,抑或研究生命的哲学,最终都会归结到“人类存在的意义”上。但是,由于人认识水平的限制,只能认识我们所能感知的存在,而无法站在比人类还要高的阶层上(比如神)进行反观,所以任何试图回答这类问题的人都失败了。最终这些问题只能被解释,无法被回答。就如同我们试图描述神的存在一样,答案最后会异化为“我们与神之间应该有什么样的关系”,而不是定义“神是什么”。这就好像,我们用类似于“神观察人”一样的视角去观察低等动物的时候,也会产生如此疑问——这些生物整日忙忙碌碌,它们生存的意义是什么呢?
对这些问题的不同解释创生出了不同的对世理论,一种认为人类存在的意义是“无”而消极避世;另一种认为人类存在的意义是“理想”而积极入世;还有一种认为人类的意义在于追从“神”的旨意从而催生出宗教。
九
由于事物的产生是从极微小开始的,但古代人无法认识这种微小,因而认为事物都是从“无”中产生的,故“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又因为事物衰败后复归于微小,但古人仍不能认识这种微小,于是认为事物又归于“无”,故“物芸芸,各复归其根”。这种从“无”到“无”的规律就叫做“道”,故“天道好还,无往不复”,“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
因为世间不存在永恒的事物,古人使用简单逻辑反证出以下结论:“道”无处不在,所有的事物都遵从“道”——从“无”到“无”,所以这个世界上没有永恒不朽之物,故“天地尚不能久,而况于人乎”。因而任何阻碍“道”运行的事物都会被它无情地碾压,故“譬道之在天下,犹川谷之于江海”。表面上看“道”是无情的,故古人觉得“天道无亲”、“天地不仁”。
道已经规划好世界万物的运作轨迹了,不用刻意去管理,故“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 ”,“百姓皆谓我自然”。道的这一种特性,使得人们几乎感受不到它的存在,反而不相信道的存在,故“太上,不知有之……信不足焉,有不信焉”。
“道”存在于万物中,推动万物循环往复,因此古人认为,道是这么的强大,以至于无论人如何积极的去改变这个世界,人包括人所创造的一切都无法阻碍它,只能跟随它复归于“无”。故“大道泛兮,其可左右”,“(道)虽小,天下莫能臣”,“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因此,人类存在的意义就是遵从“道”,也就是“无”!
老子正是想到了这一点,才会劝诫统治者利用“无”去教化百姓,劝诫百姓不要“妄作”,无论治国还是修身,“无为”的做法才与“道”相契合,其余的都与“道”相背离,故“(无为之)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十
世间才人有三等——勤而好学,欲求名禄,下也;博学强记,文字机巧,中也;正心诚意,格物致知,才智横流,见贤内省,而欲与伟圣人神交千古者,上也!
十一
一个人如果没有自己的思想体系,内心就缺乏定力,很容易心浮气躁,亦很容易陷入随波逐流、人云亦云中去。盲目跟随者,大都如此!惟思想体系坚固之人,外界风雨不可摧之,内心乱欲不可撼之,淫威不可加之,人言不可怖之,是谓有道!
十二
互联网时代,谣言止于智者是错误的,谣言止于公开才是可行的路径。
十三
美学,是属于认知思维的学科,美是无法被定义的。
十四
美是先验的,甚至是超验的。
我认为“美是先天的经过进化固定在生物本性中的基本感能与后天经验和知识以及引起这种本能的客体形式的三体结合物”!
为什么人们会认为对称图形具有美呢?或者听到和谐的音乐会欣赏的感觉呢?或者对整洁的房间感到舒心呢?或者面对人们的恭维和赞赏而洋洋自得呢?更甚者在爱与被爱时产生欣喜若狂的感觉呢?
根据认知进化理论(我称之为“先验进化论”,不是简单的生物进化论,而是这种基础理论的延伸和扩展),人类的复杂心理是与进化密不可分的。因此,我认为人的复杂的心理和超高的智慧,都需要生理进化作为基础支持,而且,类似于这种生理的发展史,心理亦有一漫长的复杂的进化过程。
十五
康德在解释美的时候提出“先验图式论”,但是他没有解释先验图式是什么、怎么产生、如何作用。因此这一说法是唯心的。虽然先验图式不能根本上解释先天知性形式(纯概念、范畴)为何能综合统一后天的感性(直观、感觉) 材料,或者感性直观与知性纯概念何以能够连接起来的问题。但他的理论仍可以作为一种假说。要探求先验图式的发生和作用,应该从进化心理学上用功!至于这个先验图式到底是什么?这已经超出了我的知识范畴,不是我能解释得了的。
十六
最近一段时间脑子里满是一些不切实际的想法,混乱而没有头绪。原本是为了研究诗词美学的,希望能够借助禅宗境界来概括美,但后来发现美这个东西没法被定义,于是开始转向认识美和解释美。美是与主观感知和客观形态以及“先验图式”相关的,我觉得可以从认知方面入手,但了解了认知的复杂性之后,对认知产生和作用的理解需要补充一些进化心理学和发展心理学的知识,于是开始恶补进化心理。但是心智进化的复杂程度却丝毫不亚于生物进化,因此我打算从思维构成和组合上继续努力,不过认知的超验性和先验性完全拒绝了这一可能。为了更好的组建可控制模型,我转向研究逻辑,却不可避免地落入了逻辑思维的非线性特征陷阱里,查阅了资料可知与逻辑的非线性关系最为密切的就是算法——混沌和分形,而这两个东西在 AI 上研究最多,也就是人工智能……。最终,我写下这段话时,已经经历了四天失眠阶段了,去他妈的,老子要睡觉!
十七
对个人自由和集体意志的追求,衍生出两个不同理论——自由主义和集体主义。一般认为自由主义在资本主义社会强调的比较多,而集体主义在社会主义社会被人所推崇。但这两个区别并不是两种社会形态的根本区别,甚至两种主义之间并没有明显区别,只不过是同一种意识形态理论的两极而已。自由主义在极端处成为了自由至上主义,而集体主义则容易发展成为极权思想。这两个都是应该避免的!
(1)突出强调个人意志,自由主义宣称,通过群体中自由个体的解放能够达至一个较为理想的民主状态,每个人有充分表达自己意愿的机会,但也负有保护他人的充分表达权利的责任。但不可避免的,这种民主是无法通过自我组织形成,必须要有一定的组织者或代表者,一个没有组织的民主容易使人想到混乱不堪的集市。虽然古典自由主义者不排斥国家和压力组织,但是自由至上主义者却一再强调国家的权利必须要被限制在极少的特定领域内,比如国防、之津和税收,并且即使是在这些区域,国家权利也应当被约束不能滥用。通过市场的自由调解社会的财富分配,因此极端自由主义者认为国家应当从社会财富分配中脱离,并废止福利性税收。极端自由主义者支持无政府论和市场经济,但问题是,这种无政府主义论,会不会带来混乱和崩溃呢?
极端自由主义者提出,为了解决类似无休止争吵和混乱以及个人意志的无限扩张的问题,必须要有一个普适标准来评价每个人的行为。法律法规因为其拥有这种普遍的价值判断功能而承担起规范人的言行的责任。为此,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必须完备,同时在自由社会中,任何行为都要合乎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宪政主义由此产生。也就是说,自由社会的人的一切行动都要从宪法和法律中寻求支持。宪法和法律是任何行为的最终权力来源。无论是什么国体政体,无论什么党派执政,也无论是哪个或哪几个人领导,只要遵从宪法和法律,这种自由社会的性质是不会改变的,人们依照宪法和法律来规范自己行为的情况也是不会改变的。
宪法和法律是自由社会最高行为准则,表面上看,这是法律在治理国家,事实上,法律是写在纸上的文书而已,正真使用法律的依旧是具有主观能动性的人,况且,世界上还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能够完美涵盖人类所有的行为,因而,宪法和法律是需要解释的,以适应瞬息万变、复杂多样的社会生活。这样又会产生新的问题——宪法如果需要被解释,那么由谁来解释?怎样解释?解释后的宪法是否会因为解释者的主观因素而体现出不公平呢?
出于对上述问题的考虑,人们认识到“谁拥有宪法解释权,谁就掌握了宪法和法律这一终极武器”。也就是说,司法解释作为宪法权力在现实社会中的实际应用,使得司法权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在这种情况下,一个没有制衡的权力绝对会演变成极端权力!这就与自由主义者的初衷相违背了。为了调和这种矛盾,立法权和行政权与司法权必须三权分立。这样才能够对权力加以制衡。达到原先所说的“社会自由”的目的。顺便提一句,我国古代著名的思想家、哲学家、社会理论家老子,就是极端自由主义的代表人物!
(2)集体主义
集体主义是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理念,一直为我国社会的主导舆论所强调。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传统意义上的集体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社会的利益格局从单一转向多元,强调个人的主体地位、主体意识和主体权利的社会思潮渐成强势。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利益主体的要求不仅是从一元分解为多元,更重要的,是在多元利益主体基础上形成互利共赢、协调发展的新的整体。现代市场经济不可能建立在极端个人主义所导致的“原子化”、“沙漠化”基础上,以分工和多元利益主体为前提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身蕴涵着对集体主义的呼唤。然而,以往的集体主义未经过市场经济的洗礼,在强调个人主体地位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对集体主义能否与市场经济相结合心存疑虑。因此有必要对集体主义作一番历史与逻辑的梳理,并以此为基础,搞清楚我们将要建立的集体和集体主义应当是怎样的。
与西方社会相比,在中国社会发挥着基础性整合作用的不是个人主义而是集体主义。但是,如果笼统地认为集体主义优于个人主义那就错了,因为集体有质的区别,集体主义也有质的区别。众所周知,马克思恩格斯把集体分成“真实的集体”和“虚幻的集体”(“虚假的集体”、“冒充的集体”等)。马克思恩格斯区分真假集体的一个基本依据,是个人在集体中自由与否的状况,即个人是否“控制了自己的生存条件和全体成员的生存条件”。他们认为,在过去种种冒充的集体中,集体对被压迫者来说是“桎梏”,即便是剥削者,由于他不是作为个人而是作为统治阶级的一员才有所谓的自由,一旦超出阶级范围,他就要面对因不能再无偿占有他人生存条件而带来的不自由,因此国家对他而言也是虚假的。然而,“在控制了自己的生存条件和社会全体成员的生存条件的革命无产者的集体中,情况就完全不同了。在这个集体中个人是作为个人参加的。它是个人的这样一种联合(自然是以当时已经发达的生产力为基础的),这种联合把个人的自由发展和运动的条件置于他们的控制之下”。可见,只有当集体是控制了自己和其他成员生存和发展条件的个人的“一种联合”时,集体对于个人来说才是真实的。
尽管马克思恩格斯主要是在国家、阶级、社会层面上讨论集体的真假问题,一定意义上讲,“这种‘真实的集体’就是人的自由联合体,即共产主义社会”,但这并不影响我们从中汲取辨析集体性质的方法论,因为未来真实集体的萌芽就蕴涵在现实的集体之中。其方法论启示是:集体有真假之分;集体的真假取决于集体内个人是否控制自己和他人的生存条件以及控制的程度;真实的集体是个人生存和发展的工具,虚假的集体是个人生存和发展的桎梏;个人与集体之间的这种矛盾,是推动集体从虚假走向真实的内在动力。总之,在对集体性质的辨析中,马克思恩格斯以个人作为分析集体的出发点和归宿,进而揭示出个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是集体的真谛,个人争取对自身和全体成员生存条件的控制的斗争是集体演进的内在动力,集体演进的历史最高境界是自由人的联合体。这种对集体的历史唯物主义分析,为我们辨析真假集体和集体主义提供了科学的方法论。
十八
美不能用逻辑思维去解释(美是不可思议的),而且这种情况不止美,有许多东西都无法用理性分析。语言的贫乏在这些东西的概念上体现之彻底,以至于我们对超出经验的东西,只能用心领会,而无法言说。一种被定义为绝对理性的东西,恰恰是极端感性的。因此在很多时候,试图定义某个东西,却发现不过是在解释它。
基于上述现象,可以提出一个逻辑假说:用逻辑去解释逻辑本身是徒劳的,对于绝对感性的东西,逻辑是无能为力的。也就是说,逻辑作为感知和经验的升华产物,无法通过自身去了解这种升华方式,甚至也无法解释感知和经验的具体的来源和途径。
十九
在人大制度之下建立社会主义宪政,需要将人大的立法权交给专门的立法机关,这样才能保证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在平等的基础上三权分立,而人大的职能由原先的立法变为对国家管理进行全面监督。从而避免因为立法权在人大手中导致一权独大的局面出现。
二十
读政史类图文,大多是由“猎奇”心理导引,以致于出现非“秘史”、“野史”则不传的现象。但现实社会,较少有演义中的传奇故事,艺术加工也不得不尊重事实!故某读罢《叶剑英在1976》,遗憾之情溢于言表。
二十一
在可以查找的历史里,我们至少在关键点上要对历史有些尊重吧,不然,读图长大的一代孩子总有一天以讹传讹,到那个时候面对他们的提问,没有真正读过历史书的我们,该如何再找到正源?!
二十二
“国是一大家,家是最小国”,试图混淆国家和家庭的概念,建立在对一家之主的地位和权威的尊崇的古代宗法观念之上的家长制,是中国政府组织创建的理论基础。
二十三
解决突发性群众事件的途径,首要之事是要冷静降温。任何在愤怒的群众面前,哪怕是极微小的反驳,会导致矛盾激化,斗争升级。因此,对于汹汹群情,不可以采取堵、封、压的方法,重中之重是要有效疏导、引流、分泄群众情绪!
二十四
一般人知道秦始皇筑长城,而不知现在的长城是杨一清、余子俊、翁万达、杨博等所筑的边墙;他们知道隋炀帝开运河,而不知现在的运河是宋礼、万恭、李化龙、曹时聘等所凿的水道。知识界这种知古而不用今的习气,使得他们对于近代的事态,发生一种隔阂。——《张居正大传》1941年序言中的一段话
现如今小学生的课本中还有“秦始皇筑长城,隋炀帝开运河”的字句,除此之外,对历代的加固和修缮只字不提。沿用三四十年代的说法,竟然丝毫不变——知识的滞后、更新的缓慢,令人震惊!
凡事只有首功能被人记住,继续者的努力总是被掩盖在开拓者的光芒之下的!
二十五
我们能够了解历史的真相吗?任何事件一旦发生,就瞬间成为过去!而历史竟不能再次重复了。那真相是什么?除亲历者或当事人能够体会当时心境,其他人,即使是同时代的人,因为人心之间的隔阂,又怎能明白呢?未来的不可期,过去的不可知,只有现在才是真实的!
历史是概率,所谓“历史必然的选择”是历史宿命论的陈腔滥调,任何时代都有英雄,只不过在乱世很容易凸显而已!
二十六
必须要有一种主要的思想来左右一个人,不然心中的道德和价值判断的框架就无法构成!
二十七
伪仰、临济、曹洞、法眼、云门。
二十八
诗词借用成句情况有三 一是两人所写的诗句完全相同,虽然如此,但他们决不是抄袭前人的诗句,因为他们长期浸淫在古人集子太久了,当他们遇到相同的精彩场景或灵魂底层悸动,此时情景与古人们心意相通,于是乎,激情流于笔下,于不知不觉中写出了与古人们相同的诗句或趁势使用了古人的句子。
二十九
日本著名作家永井荷风在《初砚》中说:我文坛之好西洋艺术者,恒谓中国之诗,如非故炫清寂枯淡之气,就强作豪壮磊落之概,一无道出人类胸中之奥秘弱点者。此或得之。然试繙王次回《疑雨集》,全集四卷,悉皆情痴、悔恨、追忆、憔悴、忧伤之文字。其形式之端丽,辞句之幽婉,又其感情之病态,往往可与蒲特雷(Charles Baudelaire)相对抗。在中国诗集中,吾不知尚有如《疑雨集》之富于肉体美者。纳兰词中就有许多语汇借之于王次回《疑雨集》,仅李勖给纳兰性德词所作的笺中,提到王次回的诗达70多次,尽管个别之处略显牵强。 蒲特雷《恶之花》(Les Fleurs du Mal)集中横溢之倦怠颓唐之关,盖可直移之为《疑雨集》之特征也。蒲特雷(一般译作波德莱尔)是法国文学史上最伟大的诗人之一,永井荷风把王次回与之相提并论,赞誉之意,溢于言表。而永井荷风的观点也为现在一些西方的学者所认同,如美国哈佛大学的韩南教授,干脆称王次回为“中国的波德莱尔”。
三十
所谓禅,就是不断调整内心和欲望的关系!人的欲望是思想活动产物,修禅就是把欲望从思想中剥离的过程,
所谓“性空”,即万事休歇,一念不生。但欲望无尽,一念不生是死水、枯木,绝不是活生生的人!
所谓“悟道”,即人心与欲望和谐相处的一种状态。无论情绪、欲望,都无法再控制人心,是为欲望主、情绪主,果壳之王。
三十一
巴纳姆效应(Barnum effect)是1948年由心理学家伯特伦·福勒通过试验证明的一种心理学现象,以杂技师巴纳姆的名字命名,该效应认为每个人都会很容易相信一个笼统的、一般性的人格描述特别适合他。即使这种描述十分空洞,仍然认为反映了自己的人格面貌,哪怕自己根本不是这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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