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红山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铁南街道办事处6月份开始对城市低保B、C两类低保居民进行度低保审证工作。
认真审查低保人员所带来的材料,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低保户户主或本人递交书面申请;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及因疾病等原因不能参加的,本人可委托亲属代为办理。
工作人员根据低保家庭提供的证件材料,查看其家庭成员及收入的变化情况,决定是否继续享受低保待遇,通过对有关证件的审证工作,进一步规范完善了“应保尽保”、“应退必退”的动态管理机制。对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将按规定取消低保资格,停发低保金。社区办的工作人员要全面掌握了低保对象的最新情况,及时根据低保对象的收支变化调整低保金额,使低保金的发放真正做到合情、合理。
铁南街道办事处城镇低保审证工作进行中 铁南街道办事处城镇低保审证工作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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